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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7 12:18:35瀏覽173|回應0|推薦1 | |
坦白說, 99.9%的人, 另一半都不是自己的最愛. 那, 什麼力量把一對不相干的男女湊合一起, 生兒育女. 出生前, 我們已經寫好來生的Program. 然後, 根據自己的需要, 開始物色頭胎的對象. 通常, 靈體會從自己有特別因緣的對象開始找起. 靈體將承受祂找尋第一對象的主要基因, 並替第一對象物色交體. 第一對象可能是父, 也可能是母. 通常, 第一對象是母體比較多. 這也就是佛經認為女人業障較深的原因. 也許父母前世欠了妳, 也許父母只是無辜被你利用. 請不要說, "為什麼把我生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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