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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1 16:39:34瀏覽395|回應2|推薦5 | |
~~孫道存應該判勞動服務,打掃公園到老 身為台灣人的悲哀,政府的高官們聽到了嗎?
孫道存讓破產法成為笑話(江雅綺)
2009年07月21日蘋果日報...轉寄
俗話說,情場如戰場,商場也如戰場。不過太電前董事長
孫道存,在兩個戰場上的表現,顯然差很大。
空近200億,讓30多萬的小股東花現金買壁紙,欲哭無淚。
孫身為董事長,在法庭上卻和財務長切割得一乾二淨,堅
稱毫不知情,最後用500萬元交保,還聲請破產成功。然後
就像變魔術一樣,股東的錢先變不見,奢華生活時又能變
出錢來。由報導可知,孫一個月內送給情人的禮物,都快
超過上述的交保金,債權人看了做何感想?
破產竟過奢華生活
,讓債務人於聲請成破產後,免除償債義務。其立法意旨
本來是為了讓面臨倒閉的企業有時間重整重建、讓負債大
於資產的個人有機會重新開始,是一部給窮人和失敗者帶
來希望的法律。但善意的立法遇上動機不正的人,也會帶
來道德風險,如果破產人一開始就不打算還錢,把資產移
轉至親友人頭帳戶,完美切割之後,債權人空有法律上的
權利,實際上卻什麼都拿不到,只能怪自己傻。近年來討
債公司興起,用軟禁、虐待等暴力手法討債的事件層出不
窮,但這些都是針對弱勢個人向地下錢莊借貸,像上市上
櫃公司高層,用詭詐手法搬運股東們的錢,再雙手一攤聲
請破產,而股東們絕大部分是善良守法的民眾,不會去做
違法討債的事,只能無可奈何的在家中邊看電視邊罵。
,但他的生活方式卻相當樸實,從沒聽說買精品、跑趴、
或動不動豪擲千金之事。這是香港人的道德水平比較高嗎
?還是因為香港的《破產法》有規定,破產人的生活方式
會受到限制,日常生活的起居費用都會受到控管,例如破
產人一天的交通費不能超過港幣100元,向親朋好友借支也
不能超過100元,所有收入扣除基本開銷,都要拿來還債,
所以破產人往往連計程車都坐不起,這才像「破產」的樣
子。
上播送,台灣的《破產法》是否也要考慮修改一下?例如
規定破產人若為一定金額以上的贈與行為,債權人可聲請
撤銷?畢竟這部法律原先的目的,是希望讓有心人跌倒之
後能夠再站起來,而不是讓人故意掏空後免除責任用的。
171億,逾期借款和連帶保證金債務高達225億,個人負債7
億,孫道存聲請破產,一切求償無門。
作者為英國里茲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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