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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3 09:28:37瀏覽204|回應0|推薦4 | |
佈施 (公共利益) 鍾文益 佈施:我個人思考後用現代觀念做公共利益較為符合社會價值及宗教學說,也較有正確善心作為。(公共利益) 是法律界定的最高準則,憲法位階的延伸及遵守的準繩,社會的種種事務和救難及糾紛的判定有法律依據。 也許佛教的佈施自古而來有點誇大,進而達到政治統治的工具,以教化人心過當的教育,有些迷信而走偏誤會佛學的信仰,台灣社會也造成財施有點浪費,同時在沒有法律明確修法及定義造成斂財和使用無效率,也有偽善的事件政府難管理,同時宗教一股勢力抵制宗教法的老舊,不敢修法或宗教壓力迫使修成惡法更難規範,不可收拾。 佈施往公共利益自然以互助善行,達到社會安定和諧為目的,同時考驗自己”真如實法”的定力,這樣良性循環似乎會好些。 ① 信施:基於信心的布施。
② 不故施:不是有意的佈施,例如佈施那些本來就要丟掉的食物,不是真的有佈施的善心。 ③ 勿不誠心佈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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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