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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空姐看起飛時,為何包包不能放腿上?......
2010/10/28 16:08:17瀏覽664|回應0|推薦8

前空姐看起飛時,為何包包不能放腿上?......

今天某則新聞說某乘客搭機起飛前堅持要把包包(是的,新聞畫面拍到那包至少有書包大)放在腿上,並拒絕把置放在頭上的置物櫃或腳前方的位子下,最後被機長一句「get out」轟下機;新聞畫面裡,怒氣衝天的乘客氣得反嗆空警說這跟飛安有什麼關係。

有關係,而且還在飛的人難以啟齒,所以退役空姐來講講為什麼不可以。

首先是時間問題:據統計,飛安事故最常發生的時候,就是起飛和降落。一旦意外發生,為了要在最短的時間內疏散最多乘客,因此每一條逃生通道的暢通都很重要,是的,包括你大腿前僅容隔鄰擠出去上廁所的狹小空間也是通道。所以飛機在高空巡航時,客人在自己位子愛怎麼倒怎麼堆都無所謂,但是起飛和降落時就一定要保持逃生通道暢通。

由於在飛機裡,乘客能分配到的座位空間真的很狹小,所以不是客人買了位子就能「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在起飛降落以及諸如亂流等緊急情況發生時就是例外。亂流無可預測,誰都沒得說嘴;但是飛機一定得起飛和降落,所以這兩段時間不只是要把行李儘量收進置物櫃,還要收桌子橋椅背,給自己和前後左右的乘客保有同樣的空間。

其次是什麼事能說與不能說的問題。搭乘任何大眾運輸工具時都會看到或聽到「為了您的安全,請不要…」「因為安全的考量,請…」「基於飛安所以…」種種有如羅生門的理由。到底為什麼那些行為會在什麼時候導致誰不安全,空服員通常也不會一五一十的當面說出來。因為客人正要高高興興出去玩,不然就是開開心心要回家,誰會希望聽到:「萬一」飛機失事、「萬一」遭遇不測、「萬一」…這些個觸楣頭的話?因為意外不一定會發生,但說出來不被客訴到爆才怪!

既然意外不常發生,那為什麼空姐還要兼糾察隊,監視每個人有沒有乖乖收拾?因為這就是「不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的危機管理啊!不止是行李放置的問題,機組員的人數配置、逃生路線和救生設備的管理,甚至是不示範不能起飛的逃生說明,這些都是希望萬一有「萬一」發生時,要盡最大可能去補救才設置的種種設施服務。

重點是,這是一份任何人都不想用到的服務。所以客人才會一直如鬼打牆般的聽到「這樣會影響飛安」而且永遠不必真的親自了解為什麼。

現在再回頭來說包包抱腿上有何不妥。

 「萬一」發生時,逃過第一次意外的乘客,不管心理或身體受了重傷,都得盡全力解開安全帶迅速逃離機艙;至於不幸在第一時間就喪生的乘客,當下是沒有辦法處理的。如果客人毫髮無傷的解開安全帶要逃命,身上還要揹著大包包,這只會阻礙自己和他人的逃生速度(試想剛剛登機時你是如何側身閃躲著走過狹窄的通道);如果(只是如果啦!完全是為了解說狀況才萬不得已提出的假設)在還有可能逃生的時候,卻有人帶包堵在位子動也不動,鄰座要怎麼迅速通過?

如果有人還要問:當客人坐在最中間,例如2-5-2中間五個座位的中間3,那還能影響到誰?

那麼我要反問:誰敢打包票說意外發生時,機艙兩邊的逃生門都能同時順利開啟?

所以一個書包大的包不用裡頭帶著刀,光是它出現在這個狹小機艙時,就是有一個危險的可能性跟著出現。

至於乘客表示因為攜帶大批現金不願包離人手,這幾乎等於自我宣告可能已違反海關規定。其實有很多方式可以安全的到國外去花錢,時時緊抱包包無疑昭告天下此地有銀三百兩。還有,台灣是個有金融管制的國家,海關規定除非已經申報,不然乘客每人不得攜帶超過新台幣六萬元、一萬美元或等值的外國貨幣出入國境。

我的建議是:貴重物品用個可以塞進座位前雜誌袋的小包包裝著,在起飛和降落那幾分鐘時插到雜誌袋裡,否則前座下方的地板並不會比乘客座位髒,儘管把包包放進去用兩腳緊緊踩著。搭機前請務必參考登機櫃檯前航空公司放置的行李架大小測試架來打包行李;如果大得哪裡都塞不下又貴重的物品一定要跟你形影不離,那麼像馬友友一樣幫他的大提琴一起買個座位應不為過。畢竟大部分的人搭機是為了安全的抵達目的地,不是為了挑戰航空公司規定。

最後聲援一下機長,並不是因為是前東家的緣故,而是還沒起飛前就態度不友善、無法溝通的客人,在真的有緊急狀況發生時很可能配合度也不高,的確是造成飛安隱憂。不過,轟人下機就算了,幹嘛講洋文呢?說洋文這事在台灣太敏感了!有理都會扯到沒理,焦點全糊了。

講白了就是這樣,為了自己存活的可能,搭飛機在起飛降落這兩段時間,請務必遵守航空公司規定放好包包。如果空服員放行李、拉窗戶、收桌子、橋椅背樣樣都囉唆,你要慶幸他們真的很重視大家的安全(但是口氣不好的話,客訴是一定要的啦!);要是你搭的那班飛機上,空服員對客人堵在位子或走道上的行李睜隻眼閉隻眼,並不是服務好到有彈性,而是對公共安全的心態鬆散!下次還搭這家嗎?請多想想。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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