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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8 09:05:00瀏覽833|回應2|推薦13 | |
最近好幾則新聞. 似乎有意圖將各式的業務過失除罪或是免罰. 讓人不禁納悶. 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 不論是醫療相關行為. 地政士登錄. 乃至交警指揮交通造成車禍等. 不能說已經"盡心盡力". 就完全免除"業務過失"所造成的損害! 個人不反對把"無明顯過失者"除罪. 也贊成從嚴檢視"業務過失"的違失程度. 但是不該完全取決"受害人是否也有過失" 或者對部分業務別(譬如醫護)完全除罪!
義交因為指揮交通發生死亡車禍而被判刑. 該檢視的是法官的判定是否允當. 不能僅僅只是訴諸民粹. 侈言寒蟬效應.
對應遠通電收在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後. 媒體全面討伐他的"過失". (甚至明顯看起來是有人刻意塗汙車牌. 媒體還是要下"傻傻分不清"這種標題!) 讓人不禁訝然. 原來業務過失的除罪. 還是有選擇性的. 被歸為政府一方的 (譬如洪仲丘案) 或是大財團的 (譬如遠通電收) 是不能容忍任何疏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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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