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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嘆息引起的煙霧–西洋愛情簡史
2005/11/22 22:30:08瀏覽447|回應0|推薦0


 

 

 

目前介紹歷史資訊的文章,大部分多以論說文的方式構成。為使讀者有不同的體會,筆者選擇另一種做法,抒情的敘述方式來介紹西洋愛情簡史。這篇日記體裁的小說,故事內容是一位被情所苦的男子為了忘記心儀的女子,藉著日記記述過去歷史上的愛情,想以此恢復心靈的平靜……

 

 

追求愛情——在語言的突變過程中,戀人終於因為對愛情的專注而抹去了他的情侶:通過一種純粹愛的變態,戀人愛上的是愛情,而非情侶。

                              –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戀人絮語》

 

那天在街上遇到許久不見的好友J,他瘦了,也憔悴多了,這不太像以前的他。那時他手上捧著幾本書,有點形色匆匆,與我寒暄幾句話就走了。幾天後,他邀我去他家,我看見書桌上散放著數張上面寫了字的信紙。J告訴我,他認識了C,沒多久便戀上她。可是後來卻得知她即將與L訂婚的消息,J頓時陷入絕望之中。於是,接下來的幾天,他拿起筆來想紓解自己的情緒。

 

希臘羅馬的愛情

91.11.22

C,妳好嗎?我有許多話想對妳說,可是千頭萬緒,真不知從何說起?唯一明白的,就是對妳未曾改變的思念。齊克果(Kierkegaard)說:「女人本質上是為他人而生存」,可是我來到這世上彷彿是為了妳這位女性而生存,在遇見妳之前我好像沒有活過!

我聽人家說,L的年紀大妳三十歲,年齡如此地懸殊,是他的閱歷豐富,抑或他的成熟穩重,使妳最後選擇了他?不知怎麼地,你們倆如此大的年齡差距讓我想起了希臘人的婚姻。

 

在希臘時期,男方幾乎多為三十幾歲的中年人,而女方則是處於十多歲的年紀,兩人的年齡差距很大。這個時代的人並不是為了愛而結婚,大多是為了生兒育女。當時社會上對女性的束縛較大,也較多,而且丈夫經常不在家,家中事務由妻子打理,兩人的婚姻可說僅是建立在傳宗接代上,男人還可以公開發展婚外情,而女人只能尋求其他的慰藉。雖然夫妻之間沒有感情的存在,可是希臘人卻也崇拜阿芙羅黛堤(Aphrodite)與愛洛斯(Eros)兩位愛神。不過,從遺留下來的資料顯示,希臘人似乎容許男人愛男人,因為他們認為具有俊美面孔與壯碩體魄的男人是美的呈現。另外,在戲劇中,還可見到希臘人並不排斥對男性有親密的舉動。希臘喜劇作家亞里斯多芬尼(Aristophanes)在其所著的一部劇《鳥》(The Birds),曾提及一位長者對另一位長者說:「這可是個巧妙的情況,你這混蛋!你碰見我兒子從體育館出來,剛剛沐浴過,渾身肉感,而你竟沒有親吻他,沒有向他說一個字,沒有擁抱他,…」。

 

當然,在古希臘也開始有系統地討論愛。柏拉圖著《饗宴》(The Symposium),背景是蘇格拉底為了尊敬愛神舉行宴會,與一些友人交換對愛的想法,柏拉圖也在其中。什麼是愛?在這些討論的人當中,根據亞里斯多芬尼的說法,他認為每一個人都在尋找著失去的另一半,期望能夠再一次成為完整的個體。他說,情人們:「不能解釋自己期待由對方處獲得什麼,因為他們對對方的渴望並不像是愛人之間的交往,而是一種事物,兩人的靈魂都渴望但卻又難以言喻,只有含糊而猶豫不決的概念。……沒有一個會否認或承認這種合而為一是他最古老的慾望。原因是人類天生原本就是合而為一,我們是整體,而追求成為整體的慾望和過程,就叫做愛」。

 

我想希臘神話中奧費斯(Orpheus)與攸里迪絲(Eurydice)的愛情故事妳一定也有聽過吧!奧費斯是太陽神阿波羅(Apollo)與一位女神所生下的兒子。他可以一邊彈著七弦琴一邊唱歌。在這樣的氣氛下,他周圍的事物很容易為其所感動。當他邂逅了攸里迪絲,不久便與之結婚。但好景不長,攸里迪絲有一天出遊時,被毒蛇咬死,他為了可以救回愛妻,費盡千辛萬苦到冥府去哀求冥王,冥王終於答應讓他把妻子帶回人間,但有一個條件,就是在回到光明的世界前不准回頭看攸里迪絲。

 

其實到這裡,我們就已經可以知道故事的結局了,奧費斯「一定」會回頭看,而且他最終一定會與愛人分離。奧費斯為何會回頭看呢?或許是因為他想挑戰希臘眾神的權威,認為回過頭不會有事;又或許是因為事情快成功了,一時激動才回過頭來。不管如何,這個故事似乎又透露著另一個訊息:只有失敗的愛情故事,才會讓讀者動容!

 

那羅馬呢?羅馬人在愛情這方面是否會比希臘人來得自由?不,其實是更受約束。羅馬人主張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雖然名義上結婚須要女方當事人的同意,可是她又不可以違抗父親的意旨,所以基本上羅馬的婚姻是媒妁之言。而且,羅馬社會上,父親的力量是很大的,他在外的形象總是嚴厲、禁慾、拒斥誘惑,無論他私底下是多麼糟糕。父親甚至可以掌控成年的兒子,使得家庭爭端時有所聞。

 

羅馬男女雙方結婚時,新郎會給新娘一枚婚戒,她所戴的位置和現代新娘戴在無名指上一樣。那麼,為何要選擇無名指呢?曾有人說明這個原因:「埃及人解剖人體,發現一條極為纖細的神經,始於無名指,導向心臟。因為這層關係,人們認為在無名指上套上戒指是適當的」。而在婚禮之後會有宴會,參與的人會向這一對新人舉杯祝賀。等到宴會結束,就是洞房花燭夜,可是一點也不浪漫,所以就有史學家說:「新婚之夜可說是合法的強暴」。在羅馬時期,婚姻的目的依然是生兒育女、家族聯姻等這一類的事。

 

在羅馬時期,詩人奧維德(Ovid)曾著《愛的藝術》(The Art of Love)一書。奧維德的風流韻事不斷,曾經結婚三次。他用詩句寫下他追求愛的經驗,而且大膽曝露自己的慾望。只不過他出書的時代正值羅馬帝國首任皇帝奧古斯都(Augustus)從事改革的時候。奧古斯都為了提高羅馬人的生育率,訂下許多法律,如寡婦要在兩年內再婚,離婚的人要在十八個月以內再婚。奧古斯都想要鞏固家庭制度,所以禁止私生子、通姦。而奧維德的這本書則違反了當時皇帝的政策,所以奧維德被放逐到偏遠的地區去了。

 

中古的騎士之愛

91.11.26

C,在我心中已經逐漸形成一個想法,縱使妳要訂婚了,我也要向妳訴說我的心意。但當我有了這想法後,雖然我不奢求任何回報,可我的心卻陷入了矛盾之中,因為我知道妳會謝謝我的心意,接著把我離棄,然後我會墮入萬丈深淵之地。可是若憋在心裡不說出去,我快要沒了氣,彷彿回到中世紀,看著抒情詩人在唉聲嘆氣!

 

西洋的中世紀,是基督教信仰的時代,由於當時回教徒占領基督教的聖地耶路撒冷(Jerusalem),為了收復聖地,並散播基督教理想,便發動十字軍東征。因為戰爭的關係,教會鼓吹各地諸侯及戰士一同為天主效力,代表正義和信仰。因而賦予了騎士理想的色彩。其特徵是愛情崇拜和禮節崇拜,在行動上追求羅曼蒂克的愛情與高雅優美的言行。這種充滿了浪漫情調的騎士風度,培養出羅曼蒂克的愛情,對一個理想的女人所產生的愛,是一種做不到的、非塵世的和精神上的愛,而這種騎士之愛也被抒情詩人拿來謳歌。美國史學家芭芭拉.塔克曼(Barbara Tuchman)曾經描述一段騎士的愛情:「戀情從崇拜發展至表明心跡,女方則因矜持而拒絕,但男方並不死心,再接再厲地追求,並發誓永不變心,以英勇地經歷許多難關,最後終能一親芳澤、贏得芳心,接下來是無窮無盡的冒險與陷害,最後以悲劇收場」。

 

或許細節、演繹的過程不盡相同,但這一段話不也正顯示出許多愛情故事所鋪陳的內容嗎?縱使結局以喜劇收場也是一樣,從開始到結局的這段過程總是歷經了許許多多的磨難與考驗……。

 

所謂的抒情詩人(troubadours),有的是流浪各地的吟遊詩人、有些是受過教育的神職人員,有些是貧窮的騎士,還有些甚至還是封建領主,不過主要指的還是十二世紀時活躍於法國南部一帶的文人。他們最大的能事就是稱頌愛情,稱讚女人的美麗與性情,彷彿到了「愛我,不然就讓我死」的地步。所以後來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在他的作品《皆大歡喜》(As You Like It)中就曾藉機嘲諷這些抒情詩人:「天天有男人死亡,全都付諸蟲腹;不過沒有一個死是因為愛」。

 

莎士比亞似乎說得很有道理,但恐怕他是不清楚愛情的特點之一是享受當下的感覺。中世紀著名愛情故事的主角艾伯拉(Abelard)與哀洛依思(Heloise)即是如此。艾伯拉是位教士,本人聰明博記,極具魅力,還有良好的前途。在艾伯拉沒遇見哀洛依思前,他沒想過愛,可是當他與哀洛依思陷入情網後,兩人如膠似漆,享受著愛情當下的感覺。不過這種行為在當時被女方頗有勢力的叔叔所反對,於是把兩人拆散,艾伯拉被去勢,哀洛依思則被送往修道院。後來,艾伯拉恢復心靈的平靜,重新擔任神職人員,經過十年的時間,雙雙都成為修道院院長的艾伯拉與哀洛依思又重逢了,並有許多的書信往來,只不過艾伯拉現在只崇敬上帝,將對哀洛依思的愛奉獻給上帝,可是哀洛依思依舊是當年那個為愛奮不顧身的少女。確定的是,物換星移,兩人無法再像從前一般沉浸在愛情裡。

 

可是這個故事又告訴我們只有受折磨的愛才值得人們記得。二十世紀瑞士哲人德忽吉蒙(Denis de Rougemont)所寫的《西方世界的愛情》(Love in the Western World)中提到,詩人很少會歌誦快樂、輕鬆、沒有任何阻礙的愛。歷史懶得記錄永遠快樂的情侶,他說:「羅曼史只有在愛會致命、遭到不幸,注定失敗的情況之下,才有可能存在……歷史描述的不是佳偶美滿的結果;不是愛的滿足,而是其熱情。而熱情就意味著受苦」。

 

還有一個中世紀的神話故事——崔斯坦與伊索黛(Tristan and Isolde)就可以說明這一切。崔斯坦是個騎士,他奉了國王的命令去找尋有著美麗金髮的女子,國王將娶她為妻。崔斯坦費盡千辛萬苦終於找到這名女子——伊索黛。在渡海回國途中,兩人因口渴誤飲了愛情靈藥,於是兩人陷入了熱戀之中。他們的戀情被國王得知後,國王想盡一切辦法禁止他們來往,可是他們仍突破重重的障礙,最後國王受到感動,讓他們相聚。可是三年之後,愛情靈藥的效力消失,兩人開始後悔從前所做的事,於是伊索黛回到國王身邊,而崔斯坦離鄉到處流浪冒險,還娶了妻。不過此時的兩人又開始互相思念起來。有一天崔斯坦受了傷即將死去,他託人帶話給伊索黛,希望她能帶藥來救她,可是崔斯坦未等到她的到來,就過世了。當伊索黛發現伊人已逝,她感到非常悲傷,因傷心過度也倒在他身旁死了。

 

在這個故事中,愛情靈藥似乎是他們陷入情網的關鍵因素。其實這愛情靈藥隱喻著熱情,意即追尋當中的刺激,所以德忽吉蒙研究這個故事後說道:「他們對對方的需要乃是為了要興奮,他們並不需要對方原本的樣子。他們需要的不是對方的存在,而是對方的缺席」。這樣一來,就可以解釋為何在故事中有那麼多的障礙阻止,他們仍能堅持相守,卻等到獲得國王的諒解,讓他們可以在一起生活之後,隨著日子一天天的過去,兩人的熱情逐漸消褪,所以崔斯坦與伊索黛又分開來。

 

十八、十九世紀

91.11.28

今天我終於鼓起勇氣,向妳訴說我的心意。當著妳的面,我講話不禁結巴起來,原本預想好的說詞全亂了,心也亂了。妳似乎也亂了陣腳。我只記得我對妳說的最後一句話,是祝妳幸福,說出這話時,我的心彷若被撕碎成一片片,只是目前的我也只能這麼做。我知道從今天起,我的心還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恢復平靜,但心境平復的那一天何時才會來臨?在我寫著這篇日記的今晚,好想再聽妳說話,「請開口–我必遵從。妳的願望就是命令。妳的祈禱乃是全能的召喚,妳心中流過的每一個願望對我都是福祉;因為我之遵從妳,不是以卑奴身份,遠遠站在妳身外。當妳命令,妳的願望就延伸,而我自己亦跟著妳的願望一起延伸;因為我是靈魂之混淆,唯一等待的是妳的言詞」。

我這樣做會不會太魯莽了呢?就像《羅密歐與茱麗葉》這部劇不正顯示出愛情是多麼地魯莽、多麼地令人不可自拔。

 

十八世紀是啟蒙運動的時代,哲人們對基督教敬而遠之,認為上帝創造這個宇宙後,就讓這個宇宙自行運轉,不再插手。理性、自我克制是這個時代的一項特點,所以人與人之間的往來多高雅矜持,用一套禮儀規範著彼此的行為。可是,這是就表面上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來論,這個時代並不是對感情僅謹慎行事,而是有一套禮儀來規範著彼此的往來,但其實私底下各階層還是相當放縱情慾的,所以在這個時代,才會出現了一名玩世不恭的男子——卡薩諾瓦(Giacomo Casanova),美其名為義大利的情聖,實際上他是大玩愛情遊戲的情場浪子。

 

卡薩諾瓦於1725年出生在威尼斯,他的父母親都是劇場演員,在當時,女演員除了演戲之外,也經常兼差作妓女,男演員則是負責拉攏生意。卡薩諾瓦在這種環境下成長,自然對其身心有所影響。他不僅對母親娼妓的行為感到羞恥,而且母親還經常拋棄他離去,讓他與外婆共同生活,對他的傷害更深。當卡薩諾瓦大學畢業之後,他就一直在情愛的世界中享樂,以致於他的名聲敗壞,被認為是傷風敗俗之人,當他在一個城市裡居住,那裡的警察都會戒備,所有的婦女和男人也都會開始緊張起來。不過他總能真正地愛他所追求的女人,而他的熱情也的確讓不少女性動心。至於卡薩諾瓦為何會汲汲營營於追求女人?有一種說法是,因為他母親的關係。卡薩諾瓦深愛著母親,可是她的所作所為卻經常傷害卡薩諾瓦的心,所以他終其一生都在追尋她母親身上的影子。

 

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恰恰與卡薩諾瓦相反。富蘭克林幽默風趣,又能機智行事,也是學者,經常研究各種各樣事物,如日月蝕、化石、雷電等問題。他結婚四十年,有十五年不住在國內,而且身邊也不帶家人。他的風流韻事很多,對於他的私生子也多所照顧。他善於挑逗調情,寫情書是他追求愛情的重要手段之一。就算碰上了之前親愛過,之後再也不聯絡的對象,他的機智回答也能讓對方感受他的柔情。

 

可是步入十九世紀後,浪漫主義興起,反對十八世紀那種唯理性的思考,強調人內心的感受,感性是浪漫主義者的特點之一,而中世紀是他們喜歡接觸的歷史。他們認為中世紀並不像之前所說的,是個黑暗時代,而是個充滿神祕、浪漫的世界。由於文人們的浪漫情懷,連帶地也認為美好的女人應該是甜美、脆弱、令人愛憐,他們將女性神聖化。只是將女性理想化的結果,女性反而無事可做,唯一的工作就是在家照顧孩子,男主人則負責工作及保護整個家庭,所有的重大決定也由男主人決定。

 

到了十九世紀中期後,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時期(Queen Victoria,在位期間1837~1901),十分注重道德,也崇拜家庭的價值,也認為女性是家庭中教化的力量,但也造成弊端。當時為了避諱,女性若就診,要用洋娃娃來告訴醫生她覺得不舒服的部位。在生產時,醫生也只能用他的雙手在床單底下摸索而不能用眼睛注視。那時把女人理想化為仁慈、貞潔的母親角色,這樣一來,甚至有些夫妻已經結婚多年,還沒有看過對方的裸體!

 

91.12.1

雖然之後我們倆經常在一些場合上見到面,我對妳所表現出的模樣是如此地鎮靜,其實我的內心起伏不定,何時我的心才能不再難過?現實真是殘酷!時間或許能撫平我內心的空虛。但奇怪的是,才兩天不見妳,我卻有如行屍走肉一般……。

在這即將停筆的時刻,突然想起了聶魯達(Pablo Neruda)一首詩當中的幾句話:

我喜歡你是寂靜的,彷彿你消失了一樣,

遙遠而且哀傷,彷彿你已經死了。

彼時,一個字,一個微笑,已經足夠。

而我會覺得幸福,因那不是真的而覺得幸福。

祝妳幸福!C

 

我想,這幾篇日記是J寫下來打算送給C的,只不過他一直沒有交到C的手上。之所以想寫下來,或許想效法聶魯達(Pablo Neruda)在《二十首情詩與絕望的歌》中所提到的:「這是她最後一次讓我承受的傷痛。而這些,便是我為她而寫的最後的詩句。」當J的日記完成,也就是JC鎖進回憶之時。只是,他真能做到嗎?

 

看到一些討論「愛情」的文章或書籍時,對於這種非理性的感覺卻用理性分析過的語法來表達當中的涵意,其實有點吊詭。例如,什麼是愛情?波特萊爾(Charles Baudelaire)說,愛情就是「在無聊沙漠上的恐怖綠洲」,這是要經「理性思考」過後才能得到的結論。J也是用理性的筆法來描寫。但是我了解他在記述這些事情時,內心裡卻充滿著孤單、耽溺於情,呈現非理性的狀態而不自覺!

 

 

 

參考書目:

一、黛安,艾克曼(Diane Ackerman)著,莊安祺譯,《愛之旅》,台北:時報出版,2001

二、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著,汪耀進、武佩榮譯,《戀人絮語》,台北:桂冠圖書,1998

三、Crane Brinton & John B. Christopher & Robert Lee Wolff著,劉景輝譯,《西洋文化史》第三卷中古(下),台灣學生書局,1979

四、齊克果(Kierkegaard)著,孟祥森譯,《誘惑者的日記》,台北:志文出版,1999

五、聶魯達(Pablo Neruda)著,李宗榮譯,《二十首情詩與絕望的歌》,台北:大田出版,1999

六、理查.史丹格(Richard Stengel)著,林為正譯,《恭維趣史》,台北:先覺出版,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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