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教學不正常 教部擬開罰
更新日期:2010/02/27 04:11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國中小若擅自挪用體育課、藝能課給其他考科借課或未常態編班等,校長要負的不再只是行政責任而已,將得面臨法律懲處!教育部決定修正國民教育法,以「法律」作為尚方寶劍,一旦有國中為了衝升學率,未正常教學即「違法」,罰則正由教育部擬訂中。
未常態編班、借課衝升學率 都要罰
總統日前接見科學奧林匹亞競賽代表團學生時,學生曾抱怨當年就讀國中時,校方曾將藝能課挪為他用,讓教育部顏面無光,但因國中小屬於各縣市管轄,縣市政府即使查到了也不肯辦,教育部因此決定把正常教學列為校長考績項目之一,而且要在國民教育法第廿六條中訂出規範。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這項修法意義重大,家長支持教學正常化,但也憂心執行不力,希望教育部拿出魄力玩真的,但根本辦法應該是從後年起推動「不採計在校成績、以學區免試入學」十二年國教,只要有基測升學考試存在,很難真正落實教學正常化,他們呼籲馬政府和立法院不要作台灣教育的罪人。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老師憂校方出怪招
從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也表示,教育部訴諸法律明文規定,其實是幫助校長和老師從升學率的「惡夢」中脫困,至少校長可以拿法律當擋箭牌,總不能教校長違法。
不過,有國中老師悲觀表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只要社會還有高升學率等於好學校的迷思,在少子化的衝擊下,不少國中面臨生存保衛戰,就會有怪招出現。
有的私校校長挑明說,私校學費貴,要招生怎麼可能不衝升學率?而且國中若無高升學率,學區內的國小畢業生就會遷移戶籍,選擇高升學率的國中,學校為了搶學生才會教學不正常,難保「借課」行不通,又改以「晚間自習」名義,要求學生留校。教育部也想到學校可能會用晚間自習這招,因此在修法草案中也將規定課後照顧的實施方式、收費等。
國民教育法修改草案也把教科書選書權,從現在的學校選書,改為學校選書或區域選書,外界認為是變相替北北基一綱一本解套,全教會理事長劉欽旭憤怒表示,一定會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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