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2/23 12:30:45瀏覽700|回應0|推薦0 | |
學測違規 手機手錶帶入試場最多 更新日期: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北22日電)雖然考前一再宣導與提醒,99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違規最大宗仍是「手機、手錶帶入試場發出聲響」,共有197名考生被扣1級分,另有141人因違規被扣2級分。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今天召開考試委員會議,處理99學年度學測考區提報違反試場規則案。根據大考中心統計,今年報考學測考生共14萬2129人,在3446個試場中,共有487件違反試場規則案。 大考中心指出,487件違規案中,以攜帶行動電話、手錶進入試場 (含臨時置物區),在考試中發出聲響共197件最多,依試場規則規定並經大考中心考試委員討論,全數扣該科考試成績一級分。 另外,有141名考生違反規定被扣2級分,是將有計算或記憶功能器材置於抽屜中、桌椅下或隨身攜帶。 其中,違規情形最嚴重的,是桃園考區跑錯考場的1名考生,當時他所坐的位置的該名考生正好缺考,直到超過20分鐘才發現,所以被扣減這1科全部成績。 至於在花蓮試場有1名考生飲用罐裝咖啡,經制止又再喝一口。大考中心副主任洪冬桂表示,後來他母親出具證明表示,該名學生有精神方面的問題,但依規定仍被扣1級分。也呼籲身心障礙考生能事先報備,以便提供適合的考場環境。 洪冬桂提醒,今年答案卷規定使用黑色墨水的筆,因應今年指考將以電腦螢幕閱卷能更清晰。不過,學測若用藍色墨水的筆並不扣分;需注意的是,但在指考時就要扣分了。 其他違規情形包括:在考試期間嚼食口香糖、喝水、考試結束鈴響後仍作答、未帶准考證入場、在考試卷或答案卷上作記號、污損、塗鴉等,都依試場規則規定扣級分。990222 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22/5/20u03.html |
|
( 知識學習|考試升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