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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學測違規 手機手錶帶入試場最多
2010/02/23 12:30:45瀏覽700|回應0|推薦0

學測違規 手機手錶帶入試場最多

更新日期:2010/02/22 17:30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北22日電)雖然考前一再宣導與提醒,99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考生違規最大宗仍是「手機、手錶帶入試場發出聲響」,共有197名考生被扣1級分,另有141人因違規被扣2級分。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今天召開考試委員會議,處理99學年度學測考區提報違反試場規則案。根據大考中心統計,今年報考學測考生共14萬2129人,在3446個試場中,共有487件違反試場規則案。

大考中心指出,487件違規案中,以攜帶行動電話、手錶進入試場 (含臨時置物區),在考試中發出聲響共197件最多,依試場規則規定並經大考中心考試委員討論,全數扣該科考試成績一級分。

另外,有141名考生違反規定被扣2級分,是將有計算或記憶功能器材置於抽屜中、桌椅下或隨身攜帶。

其中,違規情形最嚴重的,是桃園考區跑錯考場的1名考生,當時他所坐的位置的該名考生正好缺考,直到超過20分鐘才發現,所以被扣減這1科全部成績。

至於在花蓮試場有1名考生飲用罐裝咖啡,經制止又再喝一口。大考中心副主任洪冬桂表示,後來他母親出具證明表示,該名學生有精神方面的問題,但依規定仍被扣1級分。也呼籲身心障礙考生能事先報備,以便提供適合的考場環境。

洪冬桂提醒,今年答案卷規定使用黑色墨水的筆,因應今年指考將以電腦螢幕閱卷能更清晰。不過,學測若用藍色墨水的筆並不扣分;需注意的是,但在指考時就要扣分了。

其他違規情形包括:在考試期間嚼食口香糖、喝水、考試結束鈴響後仍作答、未帶准考證入場、在考試卷或答案卷上作記號、污損、塗鴉等,都依試場規則規定扣級分。990222

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22/5/20u03.html

( 知識學習考試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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