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病毒
臺灣地區自民國87年發生大規模腸病毒疫情後,為能於腸病毒爆發流行時,提供疫情處理足夠之法定性及強制性,於88年6月23日公布實施傳染病防治法,以強化腸病毒防治工作的法源基礎,並於93年1月20日最新修正公布之傳染病防治法中,將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由第三類傳染病改列為第二類傳染病。腸病毒防治為本局重點工作之一,歷年來已陸續建立完善之監測系統及治療準則,並加強宣導落實個人良好衛生習慣,以有效掌握腸病毒流行趨勢,並降低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致死率。
一、疾病概述
腸病毒臨床上可以引起多種疾病,其中很多是無症狀,有些則只有發燒或類似一般感冒症狀,但有些則會出現特殊的臨床表現,如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 disease)、疱疹性咽峽炎(herpangina)、無菌性腦膜炎、病毒性腦炎、肢體麻痺症候群、急性出血性結膜炎(acute hemorrhagic conjunctivitis)、嬰兒急性心肌炎及成人心包膜炎、流行性肌肋痛、急性淋巴結性咽炎(acute lymphonodular pharyngitis)、發燒合併皮疹(febrile illness with rash)等。
(一)疱疹性咽峽炎:由A族克沙奇病毒引起。特徵為突發性發燒、嘔吐及咽峽部出現小水泡或潰瘍,病程為4至6天。病例多數輕微無併發症,少數併發無菌性腦膜炎。
(二)手足口病:由A族克沙奇病毒及腸病毒71型引起,特徵為發燒及身體出現小水泡,主要分布於口腔黏膜及舌頭,其次為軟顎、牙齦和嘴唇,四肢則是手掌及腳掌、手指及腳趾。常因口腔潰瘍而無法進食,病程為7~10天。
(三)嬰兒急性心肌炎及成人心包膜炎:由B族克沙奇病毒引起,特徵為突發性呼吸困難、蒼白、發紺、嘔吐。開始可能誤以為肺炎,接著會又明顯心跳過速,快速演變成心衰竭、休克、甚至死亡,存活孩子會復原得很快。
(四)流行性肌肋痛:由B族克沙奇病毒引起,特徵為胸部突發陣發性疼痛且持續數分鐘到數小時,合併發燒、頭痛及短暫噁心、嘔吐和腹瀉,病程約1週。
(五)急性淋巴結性咽炎:由A族克沙奇病毒引起。特徵為發燒、頭痛、喉嚨痛、懸雍垂和後咽壁有明顯白色病灶,持續4至14天。
(六)發燒合併皮疹:與各類型克沙奇及伊科病毒都有關,皮疹通常為斑丘疹狀,有些會出現小水泡。
二、致病原
腸病毒屬於小RNA病毒科(Picornaviridae),為一群病毒的總稱,在1997年以前,已知而被分類的腸病毒共有小兒麻痺病毒(Poliovirus)共3型(1至3型)、克沙奇病毒(Coxsackievirus),含23種A型(A1至A22型,A24型)及6種B型(B1-B6型)、伊科病毒(Echovirus)共30型(1至33型,但8、10及28型除外)及腸病毒(Enterovirus)(68型~)等60餘型,近年來又陸續發現多種型別,依據基因序列分析結果將之重新歸類,分為人類腸病毒A、B、C、D(Human enterovirus A、B、C、D)型,其中腸病毒71型被歸類於人類腸病毒A型。
在所有腸病毒中,除了小兒麻痺病毒之外,以腸病毒71型(Enterovirus Type 71)最容易引起神經系統的併發症,此病毒是在1969年美國加州的一次流行中首次被分離出來,當時引起很多無菌性腦膜炎與腦炎的病例。此後包括澳洲、日本、瑞典、保加利亞、匈牙利、法國、香港、馬來西亞等地都有流行的報告,台灣在十幾年前也曾經流行過,可見此型腸病毒的分布是全世界性的。
比較特別的是,雖然世界各地的報告大多發現,感染腸病毒71型後,發生神經系統併發症的比率特別高,但是嚴重程度各有不同,有的只出現腦膜炎、輕微腦炎、肢體麻痺等非致命性的併發症,有的則像1998年台灣的流行一樣出現死亡病例,包括保加利亞、匈牙利、馬來西亞、日本都有過類似的情形,其可能的危險因子尚待進一步的探討與研究。
三、發生情形
腸病毒適合在濕、熱的環境下生存與傳播,臺灣地處亞熱帶,全年都有感染個案發生,所以腸病毒感染症儼然已是台灣地區地方性的流行疾病之一。目前藉由多元化之監測系統,如「定點醫師監測系統」、「法定傳染病監測系統」及「病毒合約實驗室監測系統」等,充分掌握腸病毒流行趨勢。
(一)臺灣地區歷年疫情趨勢
依據1998年至2006年監測資料顯示,幼童為感染併發重症及死亡之高危險群體,重症致死率約在10.0%至25.7%之間(2006年無死亡病例)。引起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之型別以腸病毒71型為主,克沙奇病毒居次;一般腸病毒感染主要常見症狀為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
由全國五百餘個定點醫師監視系統資料顯示,腸病毒疫情每年約自3月下旬開始上升,於5月底至6月中達到高峰後,即緩慢降低,而後於10月再度出現一波流行,95年疫情相較歷年約延遲3至4週,於4月下旬疫情開始上升,至6月下旬達到高峰後逐漸下降。
歷年流行情形以1998年最為嚴重,當年度定點醫師平均通報數最高曾達19.87,其次為2000年,其定點醫師平均通報數最高達11.08,而後各年流行情形趨緩,在臨床上表現除了1998年以手足口病表現較多外,其餘各年均以疱疹性咽峽炎較手足口病多。 由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監測資料顯示,以1998年病例數最多,共405例,2006年,僅有11例;以年齡層分析,患者以5歲以下幼童居多佔所有重症病例90%以上(除1998年佔88.9%外);,在死亡病例方面,除2006年無死亡病例外,其於年份之致死率介於10.0至25.7%之間,死亡病例中,以5歲以下幼童最多。
若以臺灣地區各年齡層人口數粗估各年齡層之重症發生率,可發現年齡越小者,發生率越高,其中又以<未滿1歲嬰幼兒之發生率最高,約為千分之0.03至0.43,其次為1-至5歲幼童,約為千分之0.003至0.23。其中以民國2001年發生率最高,而後各年均較歷年平均為低。
綜合各合約實驗室及本局檢驗室之檢驗資料顯示,在1998年至2006年1,560例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確定病例中,有708例之檢體無法分離出病原,約佔45.4%;而在其餘可分離出病原之重症及死亡病例檢體中,以腸病毒71型占最大多數。
(二)亞洲鄰近國家現況 香港、新加坡及日本對於腸病毒感染症均已建立監測系統,掌握個案數目及病毒型別趨勢,其中香港、新加坡以手足口病為監視對象,日本則將手足口病與疱疹性咽峽炎均納入監視。歷年監視結果如下:
1.日本:
流行期以夏季為主,定點醫師通報病例數約在5到6月間超過警戒值(每位醫師通報病例數等於1.00),7月中旬達到高峰後開始下降,約8月底降至警戒值以下,但也曾於秋冬季發生流行,近年以1995、2000及2003年發生的手足口病疫情較為嚴重。引起手足口病主要病毒型別為腸病毒71型、克沙奇A16型,而疱疹性咽峽炎主要由克沙奇A10型引起。
2.香港:
約於3月下旬至4月初進入流行期,於6月到達高峰後開始下降。每年約有數十至數百名患者,並將有熱病╱手足口病而病情急速惡化、無菌腦膜炎╱腦炎、急性弛緩性麻痺或心肌炎的住院兒童病人接受腸病毒感染檢驗,每年約分離出數件至數十件腸病毒71型。
3.新加坡:
自2000年10月1日起,手足口病列為法定報告傳染病,在2000年流行高峰期時,每週通報病例達1140例,2001年後,每週通報病例平均約135例,患者主要為4歲以下幼兒。病毒型別以腸病毒71型佔多數,其次為克沙奇A型、伊科病毒,腸病毒71型曾於2000年造成數名病童死亡。
四、傳染方式
人類是腸病毒唯一的傳染來源,主要經由腸胃道(糞-口、水或食物污染)或呼吸道(飛沫、咳嗽或打噴嚏)傳染,亦可經由接觸病人皮膚水泡的液體而受到感染。在發病前數天,喉嚨部位與糞便就可發現病毒,此時即有傳染力,通常以發病後一週內傳染力最強;而患者可持續經由腸道釋出病毒,時間長達8到12週之久。
五、潛伏期
腸病毒潛伏期為2到10天,平均約3到5天。腸病毒可以引起多種疾病,其中多數感染者(約50﹪至80﹪)沒有症狀,有些則只有發燒或類似一般感冒的症狀,少數會出現一些特殊的症狀,包括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無菌性腦膜炎、病毒性腦炎、肢體麻痺症候群、急性出血性結膜炎、心肌炎等。
六、病例定義
(一)臨床病例
具有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症狀之病例。新生兒鮮少出現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取而以發燒、嘔吐、活力不佳、肝炎、心肌炎、腦膜腦炎或肺炎表現。 (二)實驗室診斷
經下列之一實驗室診斷確定者:
1.病毒分離
以咽喉拭棒或咽喉洗液、糞便或直腸拭棒、脊髓液或水泡內滲出液,用組織或細胞培養來分離病毒,再用標準血清以中和試驗法測定病毒的種類及型別。
2.血清學檢驗
檢測血清中特異性IgM抗體的產生,或急性期與恢復期兩者血清IgG抗體有4倍以上的增加者。
3.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通報定義
病例須符合下列兩項中至少一項:
(1)出現典型的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或與病例有流行病學上相關的腸病毒感染個案,同時有肌抽躍(myoclonic jerks)之症狀或併發腦炎、急性肢體麻痺症候群、急性肝炎、心肌炎、心肺衰竭等嚴重病例。
(2)出生三個月內嬰兒,出現心肌炎、肝炎、腦炎、血小板下降、多發性器官衰竭等敗血症徵候,並排除細菌等其他常見病原感染者。 4.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確定病例定義
疑似病例之病歷及實驗室檢驗結果,經疾病管制局諮詢委員審查確定收案者。
資料來源:教育部體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