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 udn 格友,您好:
各位久等的 udn 部落格新版,即將於 2013/06/17 上線!
我們誠心邀請您共同迎接全新面貌的 udn 部落格。
需請您特別注意的是, udn 部落格新版的全域網址將進行切換,預計於 2013/06/17 (一) 凌晨 00:00-12:00 停機。切換完畢後的新版網址將改為http://blog.udn.com/,舊版網址則改為http://classic-blog.udn.com/。屆時會有全新的部落格體驗,等待您的參與和經營分享。
相關詳情請參考「udn 部落格新版上線預告」
敬祝 快樂順心
udn 部落格.電家族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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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詳情請參考「udn部落格新版預備上線公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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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33案,與法國色老案的區別是證據夠不夠辦。 這是美國法制制度的優點,有何搖頭之虞。 法國佬案,證據不足,只得讓他走了 (放心,民事部分,還會逮住他!)。 劉案證據充足,不能不辦。
還有你們雖有表達你們想法的權力, 但你們是否可以認知到, 在台灣社會裡, 你們是少數, 所以請你們以表達意見為範圍, 請勿以自己的意見干擾司法. 以免侵犯大眾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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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處超出表達意見為範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