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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的照片應該都是合法的
2024/07/12 12:09:26瀏覽169|回應0|推薦15
保全的照片應該都是合法的
莊記:20240710
但保全的照片應該都是合法的,像紀○○也有監視器畫面的照片,更不用說保全的權利幾乎都是合法。。。
保全是他當天出現在FB時,我去驗證的,帳號看來不像小號、臥底號,事後也去驗證了一些說詞,他也給出那些照片以證明日班保全確實是王炫堂夜班陳明偉,也有照片證明他有調閱監視器的權限,足以證明他是本人,而且他的證詞都傾向正義這邊,若他是臥底,實在不需要說這麼多對夏家不利的證詞,也不需要放棄社團帶風向一事;證詞的話,我之前貼過10項,其他的比較細就沒說到,比如說...一開始小賴並非照片裡的路倒方式,而是趴臥,但日班總得確認地上的人有沒有呼吸。。
莊記:20240710
你知道我們去年為何都不把這些照片公開,而只是用敘述的嗎?因為公開之後,就會使重要證人(保全)受到生命威脅,比如說你即使到現在還想定罪他,那如果讓你得逞,豈不是讓重要證據與證人被禁聲或消滅,但也就能反向得知真正的臥底身份了。

醫病關係和諧:20240710
趴卧而又沒有出血,更證明不是高樓墜落了!

Matty Tsai Yeh:20240710
口內1.2公分出血,會不會跟面朝下撞擊地面有關?

醫病關係和諧:20240710
從十樓面朝下墜落,可能牙齒都噴飛了,不會只有小傷口!

Matty Tsai Yeh:20240710
是不是十樓/其他樓層?我猜不到,
但是還需考慮旁邊樹木的緩衝,只是我看那些樹離二樓屋台的距離有點遠,能夠如此「彈性墜落」,很怪!

莊記:20240710
但有確定是人落下來,我真的懷疑在2~3樓,但也被證實3樓白天不在家晚上回家,也是邊賣邊住,紀○○說的居然是事實,而案發後還再賣,若是用來行兇,根本不可能繼續賣,但保全又說2樓住戶是《有錢到靠背的姐姐》。。。

醫病關係和諧:20240710
後背的刮痕,非常整齊,沒有出血或滲血,是有人用刀在屍體背後製作的,真是够狠,附設醫院記錄完全沒有提到背後有傷口可證!
如果刮到樹枝造成傷口,衣服一定刮破,急診室護理師剪開衣服就會看到出血點,急診室記錄不可能完全不提此事!

在法醫相驗之前,葬儀社林老闆已經看過屍體,所以刮痕出現的時機,是葬儀社接手後與法醫相驗前,誰是狠心人,大家可以猜猜看!

高大成法醫說過,右手四針孔與後背刮痕是死後傷,所以蕭開平法醫,你該去高大成法醫診所補修學分了!

莊記:20240710
高大成明明是說:右手4針孔為生前針孔,其他為死後針孔,背後為死後壓錯傷,雖然高大成是有在《嘔吐草地》上說謊,但其他應該不至於。。

醫病關係和諧:20240710
此案到5月4日已滿一年,難怪我會記錯,真的太久了!

莊記:20240710
我一直都認為死亡時間為10:40~10:50之間,屍斑是你們看照片硬說的,就像你們一直說救護車有2台 或是 遺體是用放置的一樣,我也曾經表示過保全的說詞,如果到這步還是是非不分,那我也不會再說什麼,推理能力差的人還能原諒,但理解能力差的人那是真的扶不起的阿斗。。

醫病關係和諧:20240710
公布的急診室照片,連屍斑都可見,所以11:03當做死亡時間,是違反病理學概念!死亡時間30到90分都是可能範圍,所以賴裕明高中生第二次上樓不久,就沒命了,然後被揹起來,
以俯趴姿勢放在草地上,假裝路倒,所以才會在監視器畫面看到兩種相反位置!

醫病關係和諧:20240710
咬唇這樣的細節,可能沒經驗的年輕法醫都會忽略掉!

謝雪珠:20240710
我是看到2個不同文件都寫利多卡因會讓使用者咬傷內唇,及飲料罐又驗出利多卡因,所以我才這麼認為。

Matty Tsai Yeh:20240710
沒有排除利多卡因的因素,只是面朝下讓我聯想到而已; 檢察官和法醫對口內傷口未能查明其心可議

莊記:20240710
前提是利多卡因下去之後,人還醒著才會咬上嘴唇,人昏倒可不會出力。。。
我猜樓梯部分也是迫使檢調審慎調查的藉口。。。
這個案子續查一年了,跟2~3個月的時候不同,我認為時間已經足夠嚴密的調查與訪談,我們現在在討論的種種搞不好新中檢都已經有解了;除非他們是臥底,那我們再說什麼也沒用。。。

謝雪珠:20240710
林彥良光看他處理柯國盛告謝怡如的瀆職案,就沒辦法讓人信服


謝雪珠:20240710

請問藥效是3秒立刻昏倒嗎?醫界或藥商的說法會輸你這個高職肄業的人嗎?名列前矛,還得看你讀什麼學校,在北一女的最後一名,恐怕都比你強,

莊記:20240710
你覺得要讓人昏倒的兇手會用短時間讓對方昏倒還是長達1分鐘呢?

醫病關係和諧:20240710
為何要戴護頸?就是要擋住鎖喉的痕跡!被鎖喉的人立刻就昏倒了!

莊記:20240710
保全說當時是報案路倒,急救的也不知道實際是怎樣,雖然是聽說墜樓,但看著不像,所以才用路倒的方式急救,CPR機+護頸。。。

醫病關係和諧:
20240710
路倒又不是車禍,何必用護頸,何況插管時早已判明頸椎很穩定!

莊記:20240710
護頸在醫療上並非只有頸椎受傷者才需要使用,路倒、車禍、墜樓....多種需要CPR甚至不需要的情況,只要救護人員評估可能需要,就應配戴,我查到的是這樣。。

醫病關係和諧:20240710
公布的驗屍照片,鎖喉的勒痕太明顯了,連外行人都騙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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