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三日中,在沃州湖淋到雨有點不妙,下雨爬穿岩十九峰聽來也不舒爽,可是最不妙的事情,是發生在穿岩十九峰之穿岩洞。
往穿岩洞是一條窄棧道,因為天雨路滑,老公牽翔翔,我牽廷廷(或是廷廷牽我),母女略略落後,趕上老公時,老公臉色有古怪,囁嚅說:
『剛剛有路人說小孩好可愛,然後摸了翔一把……』
「摸哪裡?」
『臉頰,然後......』
「然後咧?」一定是有其他事情
『然後他就親了翔一下。』
被。親。臉。啦!!
「你為何不阻止?」
『事情發生的太快,我來不及阻止。』分明是臉皮薄不好意思。
老公不可靠,兒子要自保。於是我改成教育翔,假如有陌生人要親你或摸你,翔要記得躲開,翔表示:
『是女生沒關係啦。』歪理!!
『有人親是好事啊。』有什麼好??
『啊我有什麼辦法?』整個是樂在其中嗎?
翔果然骨子裡是個花,於是我聯合廷廷一起演:弟弟被別的女生親了好糟糕好糟糕好糟糕。翔雙手一攤聳了聳肩膀,露出"妳們這些女生真愛鬧事"的無奈表情,沒忘了要歎一口氣。引用lala幫翔加的旁白:我不過是長的太可愛而已。
我突然覺得未來的媳婦會很委屈。
以前廷兩三歲時,在台北捷運站也碰到老伯伯說:這個小孩好可愛,然後就想摸下去。阿惠眼明手快,把他的手撥開,堅定的告訴他不可以摸,老伯伯還說:摸一下有什麼關係?開玩笑,當然有關係,怎麼可以亂摸人家的臉。以後翔還是跟著我走好了,至少老娘的臭臉還有幾分威力吧。
後記: 今天又嚐試跟翔講這話題:
「翔,你讓不認識的人親親,媽咪不喜歡。」
『可是我好喜歡妳喔。』
我真的覺得未來的媳婦會很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