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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10:34:53瀏覽306|回應0|推薦4 | |
自己的眼睛因為散光加上250度的近視,
方圓100里的視線,基本上是一片模糊的, 但這樣的視力走起路來還不算很吃力, 嬌小的我,閃車時還能頗靈敏, 也因為這樣,走路上班時,都會刻意不戴上眼鏡。 一方面沉澱自己, 一方面趁著秋陽,忘記自己曾看見的。 而,看得見與看不見之間, 是很難抉擇的。 有時,會為了要閃避不願見面的人, 遠遠的看見就可繞道而行; 有時,會不小心繞到正在路旁小解的阿公, 就會慶幸自己啥都看不清楚。 對事情也一樣。 常要求自己與對話的人,是必需邏輯、思緒清楚的人, 但往往清楚到最後, 發現到的事實都是慘不忍睹。 但也有許多事,會因為發掘真象而皆大歡喜。 對於這些擾人心煩的看見, 我常欺騙自己的眼睛。 但又不想著力的探討、分辨, 所以, 你現在問我什麼事?看見過什麼? 我都會說: 看不見、看不見、看不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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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