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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8 15:07:01瀏覽1187|回應0|推薦11 | |
游的安全、玩的盡興 務必慎選戲水場所 炎炎夏日已至,消暑的最佳去處即為游泳池、海邊及溪邊等戲水場所,不過去戲水場所除了注意水質乾淨度,也不能忽視其安全性。為利於民眾選擇合格、安全之游泳池,縣府呼籲民眾應選擇符合「游泳池管理規範」之合格游泳池作為游泳休閒健身之場所。如果是選擇到溪邊、海邊戲水,則務必選擇有救生員之安全水域,才能游的安全、玩的盡興。 民眾選擇游泳池首先應注意其營業登記。依據「游泳池管理規範」第四點,除非營業性公共游泳池或學校游泳池外之游泳池應依規定辦理公司登記、營利事業登記,並載明相關營業項目,才是合法登記之游泳池。游泳池對於水質、水溫及水深現況、使用水質處理方法、用品名稱及使用人安全注意事項等皆須主動公告 並應有完整之中英文標示,以利民眾知曉各項資訊。 民眾於消費前亦必須注意游泳池是否配置足額合格救生員,且救生員應親自在場執行業務: 游泳池面積375平方公尺以下者:最少配置一名, 375至750平方公尺者:至少配置二名, 750至1,250平方公尺者:至少配置三名, 1,250平方公尺以上者:至少配置四名。 此外,合格之游泳池應備有救生浮具、救生繩、救生竿、浮水擔架、人工呼吸器等救生器材,雖是希望能備而不用,但仍是游泳池不可缺少之必要器具。另經營者應為每位消費者投保公共意外險,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三百萬元,以提供消費者足額之保障,避免危害發生時形成求償無門,肇生爭議之情況發生。游泳池經營者並應就環境衛生、週邊設施、水質管理、空氣品質管理、噪音管理、病媒防除及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訂定自主管理計畫。 教育處長張明文表示,為確保自身消費權益,建議民眾應明確瞭解「游泳池管理規範」之各項規定,並於消費前先行檢視游泳池之各項管理及安全維護措施是否符合規範,才能在為數眾多的游泳池中,選擇最具安全保障之游泳場所。 教育處長張明文並提醒民眾從事水上活動時應特別注意以下的安全事項: 1、對水域的環境、水流、潮汐不熟悉及酗酒、失眠、熬夜或精神狀態不佳時,千萬不要下水戲水、游泳。 2、下水前宜確實做好熱身運動。 3、選擇政府檢查合格的海水浴場或游泳池游泳,不要到沒有救生員的溪流或海邊學游泳。 4、前往游水宜攜伴同行,以便相互照應。 引用網址:桃園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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