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海浪救生總會理事長張培廉昨天指出,如果國家有關學生游泳政策是要學生有免於水難的能力,小學生畢業至少要會游150到200公尺,國中學生要會400公尺。
張培廉表示,教育部研擬新的學生游泳能力分級,從以往的10級分成5級,內容令人失望,他質疑設計者是否有國際實務經驗,數據有沒有科學根據。
張培廉說,英國、澳洲等國家教育政策要求國小一年級要會游25公尺、踩水一分鐘;六年級要會游150公尺、踩水三分鐘;芬蘭、美國則要會游200公尺。
他強調,教育部之前訂的是小學畢業要會游15公尺,這根本是「國際笑柄」,如果現在要修訂新的標準,可見之前的標準是錯的,或無效的,教育部要勇敢承認。
張培廉批評研擬中5級標準的內容,政府要將訂定標準的目的解釋清楚,如果目的是要學生有免於水難的能力,根據數十國的經驗,小學畢業最好要會游150到200公尺,國中生則應要會游400公尺。
他也說,游泳能力各級數只需訂定要會游幾公尺即可,有關要會仰漂幾秒等屬水域自救途徑,這部分要參考國際標準,而非隨便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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