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臉書和隱私 (登聯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
2013/01/25 14:57:46瀏覽1841|回應14|推薦102

今天在雅虎新聞上看到一則報導,在俄亥俄州的一位中學數學老師,因為在她的臉書上貼出一張學生的照片而被學校勒令取下照片,並且停薪停職 (unpaid administrative leave),目前正在等待該市的教育局 (Board of Education) 決定是否將她除去教職。

照片裡所顯示的是這位老師班上數名學生被膠帶封住了嘴,照片的註腳寫著: "終於找到讓他們安靜的方法了!!!"  根據老師的解釋,那些膠帶是她給學生修補破損書籍用的,結果一些學生將它貼在自己嘴上逗樂,老師也覺得同學們此舉很好玩,就拍下照片,再加上那句玩笑話,貼上臉書了。

該市教育局長強調,大家的注意焦點似乎都集中在那封住學生嘴巴的膠布上。事實上教育局更關心的,是這位將學生照片貼上臉書的老師,侵犯了聯邦法中對學生隱私的保護。

從整件事情的發展看來,這位老師被除職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因為十月份照片剛被貼出時,她被給薪停職 (paid leave),後來變成了停薪停職 (unpaid leave),到了一月中則被通知要準備為除職處份提出答辯。如果這個案例成立,那麼我們對臉書的使用就要更加留意了。

個人以為臉書雖可限定每則消息或照片僅與朋友分享,但原則上還是要把它當做一個公開的園地來處理。畢竟,你的朋友還是可以將這些消息或照片分享出去喔!

底下這段半分鐘的短片是我健行時所錄。一直以來很好奇為什麼英語用 "brook" 這個字來代表小溪,直到這次聽到溪水所發出"啵啵啵啵"的聲音才恍然大悟,原來是因為水流的聲音啊!



謝謝電小二青睞!

Dear 山楓 @ 臉書與隱私(mapleview)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臉書和隱私」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pleview&aid=7255486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丸子家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2013/01/26 11:39

早午安啊 山楓姐姐

臉書在PO之前.真的要好好滴想一下,是否會有涉及他人隱私滴問題溜..

因為在臉書上可以看到PO文滴..除了麻吉好友外,還有別人唄..

感覺上啊 小心謹慎才是王道唄..

謝謝山楓姐姐滴提醒及分享喲!!


山楓 @ 薪火相傳(mapleview) 於 2013-01-26 18:40 回覆:
我看到這則新聞時也嚇了一跳,怎麼這麼嚴重呢?  不過,底下看雲說的很對,這些不雅照片一旦上傳,就人人得以收藏轉載,沒完沒了。如果學校和教育局不處理,那麼倒楣的可能就是他們了。我在想,難道不能取得家長們的諒解,這次就不要計較了嗎?

客旅貞吟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照片
2013/01/26 11:38

不管是臉書或是報章雜誌﹐ 如果沒有當事人(或是當事人父母)同意﹐ 不得把未成年人的照片(特別臉部)刊登出來。所以媒體報導中小學校消息時﹐ 對於那些孩子們的臉會模糊化。

這個老師應該知道這個規矩的啊﹖﹗


山楓 @ 薪火相傳(mapleview) 於 2013-01-26 18:28 回覆:
我感覺這位老師真的很倒楣,她教了十幾年的書,看起來跟學生的感情很不錯。不過,可能警覺心低了點。正常情況下,大部份老師若看到學生用膠帶封住自己的嘴,會立即叫學生取下,不得胡鬧。然而,這位老師非但沒有這麼做,反而讓班上其他學生也跟著貼,還拍照,再加上讓人容易誤會的註解,公布在臉書上,真是在英文裡所說: "lack of judgement" 缺乏判斷力啊! 

異色-自古文人多寂寞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re
2013/01/26 10:26

所以我很少用臉書,最多是和幾個比較熟的朋友寒暄一下。不過看完妳寫的,

還真覺得那位老師有些倒霉耶,或許因為是老師,所以才特別嚴格??

另外,那流水聲聽起來好舒服,感覺很活,很有生命力:)

山楓 @ 薪火相傳(mapleview) 於 2013-01-26 11:06 回覆:

我對臉書熱了一陣子,現在也淡了。有時候進去感覺好像進了菜市場,太吵雜了。所以我還是偏好部落格,與臉書相比,這裡安靜多了。不過,臉書還是跟台灣姊姊們分享生活照最快捷方便的地方。

我也好同情這位老師喔,可是,就如底下看雲所說,這事牽扯到法律,校方和教育局自保都來不及了,就顧不上保護這位老師了。

異色好厲害,這溪水是前兩天白雪溶化下來的,很乾淨清澈,也很有活力哩!


看雲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上網的責任
2013/01/26 05:46

網路最大的方便是傳閱相片和消息,但就因為方便,也帶來責任。

美國重視隱私權,尤其保護未成年人。老師把學生的相片(特別是不雅相片)po上臉書,即使是開玩笑,也侵犯了孩子的隱私。如果教育當局不處理,被家長一狀告上去,後果更不堪設想。

臉書的傳播效果太強,相片傳上去以後不知道多少人會轉貼,尤其這種引起爭議的相片。使用時真得當心。


山楓 @ 薪火相傳(mapleview) 於 2013-01-26 10:50 回覆:
看雲分析得有理極了,美國文化對隱私一向很重視。女兒主修教育,為做研究不管到哪裡觀摩都得填一堆表格,拍照那就甭提了。臉書的使用的確要留意,這位老師大概怎麼也不會想到,一張照片竟給她帶來如此大的麻煩。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