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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6 16:48:04瀏覽168|回應4|推薦1 | |
黨國中央打薄熙來,有人拚命挺薄熙來,沒受過紅旗教育的人一看就是紅旗底下的內鬥,說服力薄弱。哪兒管是好狗咬壞狗那還是狗咬狗,一嘴毛。 在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裡,為薄吶喊的大致有三種人:千方百計想打擊胡溫的政治權威的人、意識形態上的新老左派、堅決主張司法公正的人。在挺薄人群裡,前兩種人都多,第三種人少,不過前兩種人都喜歡戴著第三種人的帽子,所以挺薄人士開起會來一片挺司法之聲。 在人間事表態,只要是牽扯複雜的爭執,實質和帽子可以是兩回事,這大家都知道,這個表裡不一致的現象也是常態。這些不必多說。 當挺薄人士力竭聲嘶的時候,沒受過紅旗教育或者對紅旗教育已經剔骨削肉的人開口說出來的話像針。 被針戳痛之後跳起來是正常的生理反應,不過有些反應很可笑,下面有些例子。 再提一句:關於為薄聘請辯護律師這件事,黨國當今的法律制度和行政命令在壓制律師這方面的成就比很多一窮二白的非洲國家高明得多,不知道今天這些為薄熙來維權的人裡頭有幾個在薄案爆發之前曾經大聲為律師維權過。 還有一件事好笑:這些人爭的是要依國法公正地審判薄熙來,然而薄案檢察官的工作只有黨中央的紀檢委有黨國職權有能力承擔,事實上它已經公開承擔了,工作已經差不多做完了,然後薄案法官的工作也只有黨中央的政法委有黨國職權有能力承擔,它私下背後承擔即將成為事實,這些都是黨國生活常識,黨國治下人人有這些生活常識,黨國治外關心黨國政治的人也都知道這些是黨國生活常識,那麼這些挺薄人士爭什麼“國家司法官員依法公正審判薄熙來”呢? ----------------------------------------------- 【多維新聞】中共十八大之前以及開會期間,大概是預料到會後不久就要對薄熙來案件進行審判,海內外的簽名信、公開信活動不絕。署名「老共產黨員」的有之,以「左派、中間派、自由派人士」為名的也有。據香港《明報》和《華盛頓郵報》等境外媒體的最新報導,後一簽名信已逾千人連署。公開信、簽名信呼籲公正審判薄熙來,嚴格按照法律審判,並給予他憲法及黨章所載明的公開申辯權利。上述海外新聞確認,薄的親屬們在努力為薄聘請辯護律師,他們非常希望能聘請到獨立的律師做辯護人。 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教授丁學良則認為,不論是公開信、聯名信所主張的,還是薄熙來親屬們所要求的,總歸就是要中國政府在審判薄時落實司法公正。鑒於千人聯名信「左、中、自由派人士」均參與,所以被牽頭者高度評價,說它是中國走向民主和法治的開始。 丁學良11月21日在《紐約時報》上撰文稱,從嚴格意義上講,假定以上的簽名信、聯署信真正是標誌著中國走上法治的開端的話,那麼,除了為薄熙來本人呼籲司法公正外,還起碼必須為以下一些人爭取司法公正的同等待遇,才可以稱其為法治的一個里程碑。 第一,簽名信、聯署信除了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程序來處理薄熙來的案件,也應該要求按照同樣的法律程序審理谷開來和勤務人員張曉軍,給予他倆自己聘請獨立律師辯護的權利,因為這三人是「一窩案」。 第二,再向上追溯,也應該呼籲對王立軍案件落實司法公正,要呼籲給因為王立軍案件而受到牽連的多人同等對待,因為按照官方媒體的報導,還有重慶好幾個警察、司法官員因為王立軍案件而被判刑。 第三,再向前追溯,應該為在重慶「打黑」中那些被抄家、關押、判刑、處決的人落實司法公正。「打黑」中的眾多案件錯綜複雜,許多人喊冤叫屈,應該重新審理,給予這些人或家屬申辯的機會。根據專家們以前在重慶做調研時所接觸的環節,在「打黑」過程中,像文強這類人,以及所謂「涉黑」的企業家、老闆,人數達到五、六千人。 第四,再回溯,還要把司法公正落實到那些用言論或法律為薄的「打黑」對象伸張正義而遭迫害的人,其中包括李莊案(參閱《深圳新聞網》11月17日所載的李莊《控告書》)。 所以我說,假如那些公開信、聯署信把以上四個環節都連接起來,呼籲落實同樣的司法待遇,那它們就能夠體現出推動法治進步的意義(這類公開信、聯署信的參與人中也有真誠的人權主義者,本文不是說他們)。那些不久前對薄熙來用「黑社會老大」的手法對別人施行抓捕、關押、拷打、抄家、判刑、槍斃,擁護讚美不已,而對薄熙來本人受到這些手法中的十分之一就大呼冤枉的人們,其高調所說的「司法公正」,其實是「毛家幫」式的,即以毛澤東的操作手法為樣板的革命傳統,是毛式「幫規」。 閱讀1949年後的中國歷史,能發現,從沒有過真正意義上的司法公正,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普通老百姓不是「司法公正」的對象。權力幫、利益集團偶爾提起這個概念,也是「毛家幫」式的。回溯中共建國後的歷史,能看到一條有趣但令人悲哀的脈絡。 毛澤東的秘書李銳在《廬山會議實錄》中記錄了「廬山會議」時的一些細節。他提到,1959年8月,在批判彭德懷的時候,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毛的貼身秘書田家英私下對李銳抱怨說:彭德懷是政治局委員(比薄熙來的政治局委員地位硬多了),政治局還沒有開會討論,就讓下面批鬥彭,這太不應當了! 李銳寫到,當時劉少奇卻在旁邊極力支持毛澤東這種明顯違反章法的行為。李銳很感慨,劉幾年後的遭遇令他想起唐朝詩人杜牧的文句: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 幾年後,劉少奇也成了毛的革命對象,他兒子劉源寫的《劉少奇冤案始末》中有記錄。劉少奇當時是國家主席、中共第一副主席,多次被批鬥。一次他被批鬥後,餘怒未息,拿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義正言辭地抗議說:「我是國家主席,要罷免我,要審判,也要通過人民代表大會。」 李銳對此評論道:如果當年你(劉少奇)這樣為彭德懷辯護了,也許後來就輪不到你了。 1964年12月15日至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召開工作會議。會前,黨的總書記鄧小平對毛澤東說,你身體不好,可以不必參加會議了。當時,毛跟劉少奇因為四清運動發生了很大分歧。聽了鄧的話,毛很生氣。根據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的資料,毛一手拿著黨章,一手拿著憲法,質問:一個不讓我開會(指鄧),一個不讓我講話(指劉),為什麼剝奪黨章、憲法給我的權力? 很快,毛就發動了文化大革命,不但不讓劉少奇講話了,還剝奪了他的生命。顯然,毛並不是不懂得憲法和黨章的意義,而是太明白了!當其權力受到挑戰時,他知道拿起憲法和黨章為自己辯護;而當他為了對付政治對手時,卻把憲法和黨章當廢紙。 薄熙來父輩及家人文化大革命中也受過「毛家幫」幫規的懲罰,但薄家卻繼承了這個幫規。薄一波1987年1月,積極帶頭以這個幫規拿下了胡耀邦的總書記一職。薄熙來在他任職的省市,多次活學活用這個幫規,一直用到他本人倒台那天為止。現在,薄熙來及其家人也希望能獲得司法公正,但是,這些人是否想過,如果薄家父子文革後,一直就真正按照憲法和黨章履行職責,或許薄熙來今天不會有牢獄之災。「幫規」不可以混同於司法公正,這個淺顯道理,薄家及類似家族的第幾代們才會信奉而踐行之? 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毛家幫」幫規這把大刀一日不丟棄,它就可能被使用在曾經多次揮舞過它的那些人的脖子上。 ----------------------------------------------- 1# fym 提交日期:2012-11-22 01:10:19 4# 匿名 提交日期:2012-11-22 01:54:43 7# ding 提交日期:2012-11-22 07:38:15 11# ding 提交日期:2012-11-22 08:23:06 12# 匿名 提交日期:2012-11-22 09:27:17 15# xzwang 提交日期:2012-11-22 11: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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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