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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1 14:38:26瀏覽183|回應1|推薦1 | |
香港很小, 大陸很大, 阿達( 前文 )在大陸各式各樣大單位( 俺之聽到的飛機上, 銀行內, 公交車上, 公安局, 以及還不知道的, 也許像之前在台灣的 "上書" 總統府五院十八部 ... 可能已經投書轟 "詐" 大陸的國務院@#$%.~ 誣告各行各業的某路人, 是恐怖份子攜帶自殺式炸彈.. ), 惡有惡報終於被香港警方逮捕( 幸好只是在港鐵胡說八道, 據說若是在機場造謠危言聳聽, 可判更重的危害 "頂級公安" 重罪 ). 我們當然據理力爭~ 他有 "被害妄想症" 啊, 帶著阿達飛行是因為父母走了, 只剩下跑不掉的手足情深( 而台灣的神經病人也似乎超級多, 從今年入夏七月就在榮總排住院至今沒著落, ....... , 如果台灣七月幫忙早早 "永遠" 收容阿達~ 對不起~ 據說有口碑的收容機構人滿為患, 俺的一位任職教育部友人的念過建中弟弟, 在每個醫院輪流住三個月, 而且想方設法輪迴幾輪之後, 現在也是必需住回家裡, 幸好剛好八九十老母跌碎骨盆, 他剛好回家天天推輪椅出門透氣, 有一份正當職業可以忙碌竟然好轉不胡說 ). 應該說俺最好的工作是帶阿達種菜( 在陽台澆水看抽芽真是快樂~ 可惜俺只有三盆臭蟲味野香菜 ), 不是與電子電腦打交道的瞎米科技業( 緊急回台灣申請一疊病歷, 去里仁買比較貴的有機菜, 有許多悲從中來的感觸 ). 當然 "阿達被捕" 逆境是可遇不可求的寶貝, 才有機會了解 "胡說八道" 在兩岸三地的處治方式. 在台灣不逮捕就醫還算方便, 在大陸不逮捕缺乏精神醫療院所, 在香港立刻逮捕煞是一陣 "勞民傷財" , 偵查 "起不起訴" 過程 "人翻馬仰", 家屬必需奉陪忙得不可開交, 天曉得阿達有沒機會 "被諒解" 不被起訴( 被起訴要坐三年牢且罰五萬港幣 )...... 或者享受一次英式港式心理輔導( 俺非常非常好奇之咧 ). 呵呵, 可敬的港人( 現在很鬱卒 )很有國際視野, 還是滿佩服他們至今殘存的英國思維( 俺實在太崇洋媚外, 應該打入十八層地獄 .... ) 加沙再浴血,譴責以色列暴行早兩天在繁忙中聽到電視新聞報道,說巴勒斯坦哈馬斯組織向特拉維夫發射火箭襲擊,造成三名以色列平民死亡。然後以色列在加沙集結軍隊,準備報復。 聽到這則新聞時,灰記第一時間想到就是哈馬斯組織和以色列都是在傷害巴勒斯坦人民,認為哈馬斯的軍事行動只會帶來巴勒斯坦平民更多的苦難,因為以色列政府求之不得有藉口向加沙開火。在軍力懸殊下,加沙稱不上有軍隊,而以色列則是一個武裝到牙齒的政權。加上以色列把所有加沙的巴勒斯坦人看成哈馬斯的支持者(因為幾年前加沙選舉哈馬斯勝出),把民居也看成「窩藏」「恐怖分子」的地點,巴勒斯坦平民自然遭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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