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09/02/12 00:52:55瀏覽1404|回應3|推薦22 | |
#1。小熊 2006年七夕前兩天,到7-11買咖啡時,看見一項促銷:買兩瓶〝貝納頌〞,加39元就送一隻施洛奇華水晶小熊玩偶。猶豫了一下,想起好多年沒送過情人節禮物了,剛好這隻小熊又便宜、又有質感,倒是可以考慮一下今年要不要破例。反正還有2天,到時候再視情況決定吧!
回到家,忽見書桌上擺了一隻小熊,跟剛才看到的一模一樣。心中一陣甜蜜,猜想是誰這麼有默契?拿在手中仔細把玩,它的關節是活動的,可是怎麼看就是覺得怪怪的。噫,它脖子上的水晶呢?不是應該要有一條水晶項鍊嗎?
此時,太座剛好走進書房,看到我手上的小熊就說:
○※*&□……,唉,愛情的本質,不就是『各取所需』嗎?有小熊,我就該滿足了吧? =============================================== #2。金莎花束 記得將金莎巧克力包裝成花束的第一個廣告剛播出時,街上的花店老闆全都傻了眼,老師沒教過,大家都各憑本事自己研究包裝法。剛好有一個開花店的朋友自己設計包裝了一些款式,心血來潮,我竟然跟著別人趕流行,也買了一束。
「這一束很貴耶,幹嘛亂花錢啊!去7-11買幾顆金莎巧克力只要幾十塊錢,你幹嘛學人家趕流行、搞浪漫啊!」 雖然她的嘴裡一直嘟囔著,但是看她的嘴角一直上揚著,還把花束掛在客廳牆上當裝飾,這錢,花得還是有價值。 一個月後,她姊姊帶著小姪兒來我們家玩。這個小胖,對糖果、巧克力一點抵抗力也沒有,把我們家冰箱的零嘴一掃而空後,眼光直盯著牆上的金莎花束,就像貓看到老鼠的眼神。她很疼這個小姪兒,伸手就要去拆花束,我連忙瞪了瞪她,一直搖頭。 「他已經很胖了,妳不要再給他巧克力。如果妳堅持要給,那我寧願跑去樓下的7-11買一條回來給他吃。」 「不用那麼麻煩啦,反正我又不吃巧克力,而金莎放久了也會壞,就乾脆給他吃有什麼關係!」 「關係可大了,那可是我花很多錢買的禮物。」 「你怎麼這麼小氣啊!重要的是你的心意我已經收到了!至於東西已經送我了,你管我要如何使用!」 「你說我小氣?!好,那我以後不會再送妳情人節禮物了。反正妳只要我的心意,那我用嘴巴說就好了!」 就這樣,這一吵嘴,我再也沒送過她情人節禮物。每年的情人節,變成我最討厭的日子,有時還會故意晚下班、晚回家。想想也好笑,兩人的吵架像個孩子似的愛賭氣,可是漸漸習慣不過節之後,現在對情人節真的一點感覺也沒有。有時候電視一直播著情人節的金飾廣告,我會開玩笑問她: 「妳還會想要我的情人節禮物嗎?」 「別傻了,廣告看看就好,給我現金比較實際!」
|
|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