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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7 23:24:51瀏覽333|回應0|推薦0 | |
教育部蔣偉寧部長和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吳青山署長答詢 政府對於本土語言之推動與作法,明訂於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國小階段每週40分鐘,必選臺、客、原住民族語一項學習,國中階段列為選修。 經碧涵實際走訪許多基層學校,發現部分學校並未落實本土語言課程,一方面強制開設某特定語言,剝奪學子自由選擇課程之權利;另一方面每週只有40分鐘授課時數過短,無法有效推動;還有「母語日」活動,流於競賽、培訓迷思,並未讓全體學生參與「母語日」活動。使得發展本土語言教育政策的良法美意,未能收到預期效益。 另外,本土語言師資部分,現職教師接受72小時初、進階訓練課程後,即可教授本土語言,此點為人所詬病,因語言課程需與文化內涵互為體用;再者,本土語言教育「支援人員」雖擁有本土語言專才,然而因缺乏師資培育過程,在教材教法上有專業不足之現象。教育部須再檢討本土語言教師的增能課程規劃,現職教師每年須再接受一定時數之在職訓練;教育支援人員亦需參加系列之專業教學研習,以彌補其不足。 馬總統於2011年全國原住民行政會議及「黃金十年」政策理念中,針對原住民族教育發展拋出了「第三學期」的概念,利用非正規學期(假日及寒暑假),施行民族教育。碧涵認為這是個不錯的概念,建議客委會先從「客語生活學校」開始推動,開設「第三學期」客家族群文化技藝課程,提供學生自由參加學習,讓學生有機會深入接觸母語及族群文化技藝。 碧涵認為「第三學期」族群文化與技藝課程宜包含以下概念:一、學習內容方面:客委會要先釐清訂定,客家與非客家學生應學會的客家文化技藝核心學習內容。二、課程發展方面:各校依資源條件及人文特色,選擇2-3項文化技藝重點予以發展,建立學校專業特色。三、教學模式方面:採全客語情境教學模式,以文化體驗及技藝學習為主,活化教學,修完給予修習證書。四、選課機制方面:學生可自由參加第三學期族群文化課程,亦可選擇欲學習之學校,並能逐年輪序到鄰近學校選習不同之族群技藝項目。五、師資來源方面:除客語生活學校原有之正式專任教師群之外,可聘請客語薪傳師、具有族群技藝專業人士授課。六、推廣普及方面:初期由客語生活學校開始推動,累積成功經驗後,全面推廣於69個客家重點發展區,進而推展至非客庄都市與鄉鎮。 課程初期先於客語生活學校推動,累積成功經驗後,全面推廣於69個客家重點發展區的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讓客庄的學生學習本土語言時,不僅只懂客家語言,也能藉由技藝性活動習得客家傳統文化,讓客語生活學校的學習能達到真正客家文化生活化之目的;未來可進一步推廣至其他非客家縣市鄉鎮,讓全國的學童,也可以依個人興趣及意願學習客家的文化及技藝,讓本土語言教育政策理念全面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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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