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七
○○縣立○○高級中學社團評鑑成績申訴書
社團名稱
指導老師
提出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社 長
主文
理由
希望獲得之救濟
社團代表人簽名
備註
一、各社團於社團評鑑成績公布之次日起十日內,如有不服,得以書面向社團組提出申訴,社團組應於接到申訴書之次日起五日內,對申訴社團回覆決定書。
二、申訴以一次為限,不得再申訴。
說明:表格可依內容多寡,自行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