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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實施的學生社團評鑑辦法〈六〉
2010/03/04 07:24:55瀏覽336|回應0|推薦0

附件二

○○縣立○○高級中學○○學年度○○○社團計畫書

一、前言

  簡述本社團成立經過。

二、成立宗旨

  簡述本社團要達成的目標;所謂目標,係指抽象的、一般性的、不易衡量之未來期望狀況的達成。

  有關組織章程部分,則放在本計畫書的附件中,組織章程內容應包括社團成立宗旨及任務、社員條件及規範、社團指導老師、社團幹部工作分配、社團經費、章程修訂程序等規範。

三、年度計畫及中、長程計畫

  說明本社團所訂之年度計畫或活動行事曆,可以文字說明,或再輔以表格並列;再者,本社團未來發展之中、長程計畫(年度計畫及中、長程計畫內容應符合社團成立宗旨)。

四、社團活動與管理

  說明:

(一)期初社團之籌備、宣傳計畫及社員入社條件。

(二)社團指導老師之聘請及學期或學年社團活動之規畫。

(三)社團活動期間,社員出席之掌控及活動紀錄。

(四)社員、幹部資料之建立。

(五)社團經驗傳承。

(六)定期檢討社團章程,並依章程執行社團活動。

五、社團成果

  說明在期末社團成果展之活動規畫、本社團要達成之短、中、長期績效為何。

六、資料保存與建立

  說明本社團各項活動資料、成果如何保存及傳承。

七、經費

  說明社團經費來源、使用原則及運用情形(若有相關設備器材之社團,應建立設備清冊以及說明如何保管設備)。

八、預期效益

  經由社團評鑑,本社團預期達成之年度計畫、中、長計畫或短、中、長績效執行之程度及達成的程度,並檢討未來修正之方向與作法。

九、結語

十、附件

(一)本社團之組織章程(附錄)。

(二)本社團之指導老師、幹部、全體社員名單。

(三)本社團之重要會議紀錄(例如訂定或修改組織章程會議、選舉社團幹部會議、規劃社團年度計畫或中、長程計畫會議)。

附錄

○○縣立○○高級中學         社組織章程(草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社團名稱)

本社定名為          社。英文名稱為          。

第二條 (成立宗旨)

本社以(研究、培養、訓練或促進)             為宗旨。

第三條 (社團任務)

本社之任務如下:

一、

二、

三、

第四條 (社團性質)

本社為                 之         社團。

第二章 社員

第五條 (入社條件)

凡本校學生對於       有興趣(或專長)者,皆得申請加入本社。

第六條 (入社程序)

本社成立之後,新進人員須經社長(及指導老師)同意,始得成為社員。

第七條 (退社條件)

加入本社須滿一學年,始得退出,退出前兩週須告知社長及指導老師。

第八條 (社員之權利義務)

社員有參加社員大會、選舉與被選舉之權利。

社員有遵守本社章程、會議決議、繳納社費(及參加本校集會活動和服務)之義務。

第三章 組織與職掌

第九條 (最高權力機構)

本社之最高權力機構為社員大會。

第十條 (社員大會之職權)

社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制定或修訂組織章程。

二、選舉(或罷免)社長。

三、討論社費繳納及使用等相關事宜。

四、規劃或變更年度計畫及中、長程計畫。

五、規劃與討論平時之活動與管理相關事宜。

六、規劃與討論社團評鑑相關工作。

七、規劃與討論參與校內、外活動事宜。

八、確認社員之加入或退出。

九、議決本社之解散。

十、議決、規劃或討論與社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社長之選舉、職掌、改選、交接)

本社設社長一人,由社員大會選舉之,任期為一學期(或一學年),連選得連任一次(或不得連任)。

社長之職掌如下:

一、為本社負責人,代表本社對外處理相關事宜。

二、聘任各組組長。

三、綜理本社一切事務。

四、為學生聯合自治會代表大會之社團代表。

社長之改選,於新學期(或新學年)第一次社團活動之社員大會選舉之(或該學期(或該學年)最後一次社團活動之社員大會選舉之)。

新社長選出後一週內完成新、舊任交接,並自即日起,由新社長綜理本社一切事務。

第十二條 (各組名稱及職掌)

社長以下設置   組(各社團視實際需要,自行決定數量),各置組長一名,協助社長處理本社一切事務。

各組名稱及職掌如下:(各社團自行決定各組名稱及職掌)

一、   組:

(一)負責

(二)協助

二、   組:

(一)辦理

(二)支援

三、   組:

(一)籌備

(二)採購

第十三條 (指導老師之敦聘)

由本社(或學校)敦聘指導老師負責輔導本社團之活動。

第十四條 (每學年第一學期期初規劃)

本社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期初完成規劃平時活動與管理、社團評鑑(及社團成果展或創作投稿計畫或參與學校家長日、校慶等重大活動計畫)等相關事宜,並依社團組之規定期程提報相關資料。

第四章 經費

第十五條 (經費來源)

本社之經費來源如下:

一、社員繳納。

二、學校經費補助。

三、參加校內、外活動或比賽之獎金。

四、社團評鑑成績優等之獎金。

第十六條 (經費使用之公布、釋疑)

社長應按時填寫經費之收入或支出,並將經費使用狀況公布於社團活動紀錄簿。

若社員對於經費之使用有疑義者,社長有解釋之義務。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組織章程制定或修定之程序)

本組織章程經社員大會通過後實施,並報社團組備查,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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