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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5 15:10:00瀏覽298|回應0|推薦0 | |
說明: 一、自本學年起社團不再評分,為提升社團活動品質,讓學生學習、體驗社團活動之真諦,所以個人幫社團組長研擬學生社團評鑑辦法,最後因時機未成熟,故暫緩實施。 二、今得到社團組長之同意,將本辦法張貼在個人部落格,讓有需要的學校單位可以參考、運用。 ○○縣立○○高級中學社團評鑑辦法 壹、目的 為整合社團資源,支持優質社團永續經營,培養學生自治精神,訓練學生自我要求和執行能力,制定本辦法。 貳、對象 本校高中部所有社團。 參、實施時程 本社團評鑑分階段實施: 一、準備階段:98學年度第二學期。 (一)由學生聯合自治會(以下簡稱學聯會)進行試辦社團評鑑準備工作。 (二)社團活動組(以下簡稱社團組)應召開「社團評鑑說明會」,詳細說明評鑑相關規定及作法,並答覆相關問題。 二、試辦階段:99學年度。 (一)試辦階段參加之社團:選定社團與自願社團。 (二)選定社團:從學藝性、康樂性、體育性、服務性、學術性及道德性等六類社團中,依各類社團數量,每一類選出一至三個社團參加試辦評鑑。 (三)社團組應召開「試辦社團評鑑說明會」,除再次說明評鑑相關規定及答覆相關問題外,應公布「試辦社團評鑑期程表」,作為參加試辦評鑑之社團準備時程。 (四)試辦階段,以學聯會為評鑑示範社團,提供相關靜態及動態評鑑內容,做為其他參與社團之參考,並提供相關支援,協助其他社團完成評鑑工作。 (五)試辦社團評鑑之委員,由社團組提請校長選定,正式委員五至十位,候選委員三位,任期一學年,正式委員有缺額時,由候選委員依序遞補。 (六)社團組應於99學年度第二學期召開「社團評鑑說明會」,提供試辦社團評鑑成果閱覽,並公布「社團評鑑期程表」。 三、全面實施階段:100學年度。 (一)在社團招生期間,由學聯會配合宣導社團評鑑工作。 (二)社團評鑑相關工作及資料表件,由學聯會配合社團組彙整,提供社團評鑑委員評分相關資料及各社團與評鑑委員之聯繫、溝通。 (三)社團評鑑之委員,由社團組提請校長選定,正式委員十至十五位,候選委員五位,任期兩學年,正式委員有缺額時,由候選委員依序遞補。 (四)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期初,社團組應辦理「社團評鑑成果展」,提供各社團觀摩、學習,以提升社團評鑑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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