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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0 16:40:24瀏覽536|回應8|推薦54 | |
原來著作權是不必申請~!
昨天打電話給著作權機構的聯絡電話, 問我要申請”著作權”, 請問如何申請.
對方說:”著作權不必申請, 從你創作開始, 權利就產生.””那…, 如果有侵權狀況, 我們如何有憑據控告對方侵權.”
“你只要向法院提出你發表過的證據就可以.”
此時, 我才明白原來:”著作權”不必申請, 而現在只要是我們在UDN發表的, 就是自己的權利, 別人不能侵犯. 否則可以告他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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