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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4 16:14:04瀏覽2209|回應1|推薦15 | |
網路部落格人氣與隱私的迷思 日前各大報都大幅報導某高中生將自己和女友的親密照片上傳於個人部落格的相簿中,由於有性愛照片及空裸照,結果不到一小時就傳遍整網路。針對此事件的發生,該男生可能會因此涉法被起訴,女生也可能因有捐校譽而被懲處。 據了解,該高中生何以會想要公開此私密照片,其主要的理由竟是為了衝網路上的人氣。這不禁讓我們要去探討,到底部落格有那些迷思,是為世人所錯認的,才會讓該高中生有此錯誤的作為。 根據網路觀察家麗蓓嘉‧布洛德指出,部落格興起的最初動機是網友對於網際網路的熱愛,以及想要和其他的網友分享所見和所喜歡的網站。然而在部落格工具的演進和發展後,由於每一個人都可以輕鬆製作自己的部落格,部落格因而成為一個媒體,大家可以輕鬆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分享所有自己生活中有趣的事情。 現代的部落格已演化為每個「部落客」都是出版者與媒體人,透過這個類似地下電台的部落格,它可以很輕易的與他人溝通、分享自己的觀念、個人的成長經驗及評論時事。這個完全屬於個人敘事觀點的部落格,其性質就是由部落客的特質之顯現。所以,有人說:「我有部落格,故我存在」;甚者是「我有人氣故我存在。」 日前華梵大學和聯合線上辦過幾次部落格競賽的活動,只要有涉及到網路票選或人氣指數評比,就很容易引起爭議。一些部落客會想盡各種辦法去灌票以增加自己的人氣指數,這時就會有人抱怨競賽不公平。 當我們發現到有此問題時,便希望參賽者不要太在意人氣指數,不要用太多刻意的方式去炒作人氣,而是以自己部落格內容的質化來吸引他人瀏覽,但是到了名次公布之後,還是有些部落客以他的人氣指數甚高,為何未能入圍得獎而抱怨不已,「人氣高就是好的部落格」這就是部落格的「人氣迷思」。 除了人氣迷思外,在部落格中還存在著「虛擬匿名與真實公開」的迷思。基本上,部落格是很直接的反映出真實自我,是自我觀照的一個空間,它不是虛擬的,它反映出個人的能力、特質、喜好、心態、興趣及道德良知。所以,部落格是完完全全的真實個人在網路上的代言人,隨時可投射到現實社會中。 當我們用很認真的態度去經營自己的部落格時,它就會發揮代言人的各種功能,主動地扮演好代言人的角色;相對地,當我們用很輕忽的態度去處理自己的部落格時,它就無法扮演好代言者的角色,會讓自己在網路上的能量喪失不少。 部落格在網路世界的興起,乃在於它的便利,任何人只要在該網站登錄後就可以用任何的代號來架設自己的部落格。在此代號匿名虛擬化下,相對地有其隱私性,也就讓使用者很喜歡在此虛擬空間中,毫無忌憚的發表各類文章與圖像,甚者以個人私密為主題的文章毫不保留的公開在網路上。 因而,在部落格中一個弔詭之處,它是一種公開下的隱私,也是匿名下的公開。任何人都可以流覽每一個人的部落格,只是不知道是何人的部落格;同樣地部落格的內容也公開化的供所有人觀看,也不知是何人來看。 更令人覺得矛盾的是,很多人很喜歡在部落格中寫下個人很穩私的內容或拍攝個人很隱私的照片,認為只要匿名就可以保有隱私,就如同一個人用筆名把自己的日記公開出版給大眾觀看一樣。 然而,部落格絕不是私人的祕密日記,它無法鎖在自己的抽屜裡。部落格是在網路上公開的空間,它的特質是沒有隱私的。使用部落格的主要目的是想要它的部落格被人所觀看,是想把它的部落格透過網路讓眾人皆知。當想要讓人知悉,卻又想保有隱私權?這在傳播法則上是矛盾的,就如同一家公司在網路上廣告卻又不想讓人知道是那家公司的品牌,是有所衝突的。 此次高中生透過部落格上傳自己私密照片來衝高人氣,就是在上述兩種部落格迷思中難以清楚的了解到部落格的真正意義與特質,這也是大部分部落客的迷思,如果不化解此部落格的迷思,未來類似的事件還是會一再的重演。 本文發表於五月四日聯合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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