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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3 09:09:30瀏覽668|回應2|推薦9 | |
昨日貴報的頭版頭條新聞實令人驚愕,一位國中生模仿網路死亡遊戲不幸墜樓身亡。據報導這個測試膽量的死亡遊戲,原是一群台灣學生貼在美國「YouTube」網站中,供人免費下載瀏覽的自拍作品,沒想到已成為間接殺人的工具。 由於網路資訊傳輸與製作的便捷性,任何人都可以當一個網路媒體人,只要他喜歡、他敢於表現,都可以透網路公開放映自己所製作的各式各樣的影片,或透過部落格發表任何文章與影像。 此種網路革命性的發展,打破以往媒體傳播只限於媒體公司集團的形式,任何人都可以成為自由媒體人,可以很輕易、很廉價的方式,將自己製播的資訊隨意的放置在網路上供人流覽,其結果是網路世界已是無奇不有、五花八門的奇幻界,讓人不知何者為真,何者為假。 網路媒體的多元自由發展,是可以激發個人的創作,但是令人擔心的是這些創作往往是遊走於法律、倫理道德的邉綠上,甚者是直接挑戰現行的法令與倫理道德,如色情網站便是一例。 但比色情網站更為嚴重的問題是,網路資訊人只有「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公開傳播?」的概念,卻沒有此一行為後是非、對錯的倫理觀念。尤其在網路匿名的虛擬形式下,更助漲了「沒有什麼不可以」的風氣,使得網路世界中幾乎已無倫理可言。 如之前,有學生把蝌蚪當做珍珠奶茶,把活生生的蝌蚪倒進滾燙的開水中煮沸,拍成畫面公開在網路上播放殺生的行為,學生們毫不在乎的表情,實令人擔心還有什麼事他們不敢做呢?另外,某學校學生於網路上公播的「溜鳥」、「假搶劫」事件,一一都顯示出,學生們已嚴重誤解及濫用網路自由創作的意義。 近日,華梵大學和聯合新聞網共同舉辦高中職部落格大賽中,從數百名參賽者部落格的內容中,可看到到這些年輕學子的創作力相當豐富,每個參賽者都透過部落格來顯示自己的生命力與創造力,這是令人可喜的,也是我們辦此一活動的主要意義,希望網路使用者能夠善用網路來建構自己在虛擬網路世界中的現實意義,展現自己也同時為自己負責。 可以說,以往認為網路世界是虛擬的空間,但在網路愈加便捷性與生活化下,它已和現實世界直接連結,不再是那麼虛擬夢幻。所以在網路上的生命力就是現實生命力的直接對照,當一個網路人拿網路上的生命開玩笑,相對地也是直接拿現實的生命在開玩笑。 目前學校在網路資訊教育上,只是提供網路技術教育,讓學生學會更多的網路技術與電腦能力去玩網路;卻沒有人去教導學生們網路倫理這類的課程,使得他們有很好的技術與能力去從事「不可為」的事,這樣的資訊教育是令人憂心的。我們懇切的希望政府相關單位能及早去規畫出網路倫理等相關的課程,讓我們的學生在網路世界中敢於展現自己的創作外,更可以為自己的創作負責,不會在網路創作中去開生命的的玩笑,去折損到現實的生命。 (本文發表於一月日三日聯合報民意論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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