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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醫療從業人員女性勞動保護現況 通訊課程考題
2013/09/30 22:04:33瀏覽1486|回應0|推薦0
1.成績需達100分(不限考試次數)。2.查詢是否及格:全聯護訊→考試結果查詢,請於作答後之次月月底,再上衛生福利部醫事系統查詢積分。3.凡經考試後,不得取消考試及格分數。4.僅申請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2積點)。



是否為專科護理師?否是
1. 行政院勞委會應就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訂之性別、性傾向歧視之禁止、性騷擾之防治及促進工作平等措施,納入勞動檢查項目。


2. 102年度醫院評鑑基準評量項目修正1.3.2,加註女性醫師妊娠期間不應安排值夜班。


3. 員工請求家庭照顧假、生理假、育兒減少工時、哺乳時間,雇主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或考績獎金。


4. 女工因健康或其它正當理由,不能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勞基法第49)。


5. 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勞基法49)。


6. 性平法中對工作平等之促進措施係指雇主依法有給予生理假、產假、陪產假、家庭照顧假、育嬰留職停薪等義務及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等相關措施。


7. 性平法第34條,當雇主違反歧視禁止(第7至11)、職場性騷擾防治(第13)、雇主拒絕分娩、育兒或照顧家庭之申請(第21)時,受僱者或求職者之申訴管道?
以上皆正確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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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plin385&aid=87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