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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8 11:15:14瀏覽798|回應1|推薦8 | |
我和愛咪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她是人事總務兼出納,我則是系統工程師。我承認對她有種好感,我喜歡看她親切大方的笑容,以及勤奮工作的傻勁。 我和她,不算談戀愛,只是有一種默契。 我們的默契就是「相遇捷運站」。
每天早上同樣的時間,我們會在市府捷運站碰面,一起等接駁小巴,一起坐到公司,然後再一起買個早點,直到辦公室門口才「分道揚鑣」 不論刮風下雨,每天早晨八點二十五分,我都會出現在捷運站二號出口,等個約五分鐘,愛咪那俏麗的倩影就會走出閘道口,對我微笑。 剛開始,她和我報告公司的各種小道消息。更熟之後,她聊到自己的生活種種,到後來,她連心事都跟我說。她喜歡什麼、討厭什麼,我都知道。 我喜歡她說喜歡的樣子,一抹燦爛的笑容。
如此一起上班一年多,終於,我們不只在早上相遇,下班後也會一起去逛街、假日共同出遊。手牽手,也已經是自然而然的事。 我和她坦白: 「愛咪,對不起,我騙了你,其實我平日是開車的,到捷運站並不順路,是為了你,才每天專程走去捷運站和你巧遇」 沒想到,愛咪也焉然一笑說: 「我早知道了,別忘了我負責人事,怎會不知道你住哪裡呢?」 看著她那一抹笑容,我不禁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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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