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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自己難道一定得犧牲別人感受?
2006/03/31 03:00:21瀏覽865|回應10|推薦31

當在討論某些主題時

我對那些自以為在勇於表達自我思想見解

卻忽略同時是否可以注意他人感受的人

總是深感遺憾並相當地不以為然

因為在就事論事的同時

並非不能同時兼顧他人感受

而那些認為兼顧他人感受是不必要的人

也只有跟機器人溝通才會沒有障礙

如果自詡像機器人般可以純粹就事論事

而自以為這才算是性情中人的表現

那不過是他們想替自己這種懶於學習有效溝通的行為

所找到一個頗爛的藉口罷了

最後搞到自己的人緣都不好時

再來怪自己所遇非人

因為他的週遭處處都是充斥戴面具的偽君子

只有他本人才是最誠實坦白的真仙子?!

這個世界之所以會有誤會甚至是戰爭發生

往往就是這類自以為是的人所引起

如果人際溝通只要有什麼不滿就直說~~這樣簡單

那麼從卡內基以降的那些溝通大師個個都是白痴

會把這麼簡單的事搞得那麼複雜

乾脆統統抓起來槍斃算了

省得在那兒妖言惑眾

但只要稍微有點大腦的人想想事實是否真是如此?

那些自以為是直言不諱的人

往往自己最是死要面子

卻反過來說委婉表達的人是死要面子才會故做謙遜狀

這種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振振有辭在顛倒是非

卻不自覺的行為

令人作嘔

莫此為甚

試問上述這種"真心話"誰不會寫?

可是看了以後又能改變誰?

這樣就會讓我成為一個說真話做自己的真人嗎?

當然不會...

只覺得自己又嚴重退化到用原始人的表達方式罷了

所以上文純屬真心話的不良示範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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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otusmike&aid=221929
 引用者清單(1)  
2006/03/31 23:38 【海風* 鹹水* 海浪聲】 回應悅風

 回應文章

風城行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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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下
2006/04/04 19:41

用『愛語』去『我慢』

         或許可以

少一分爭執 多一分和諧

風城行者 留



悅風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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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兄臺賜教
2006/04/01 21:24
如題

悅風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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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關心
2006/04/01 01:17

像我這麼無聊的人

也不會有人想成為我的對手

妳放心啦

其實我們想法相去不遠

我們都同意

發洩時不要針對個人

不就沒有妳的擔憂了?!

妳看得出我的發洩有針對誰嗎?

但貼文不論怎麼寫

總有人覺得被影射

所以我還是比較傾向發洩要有所保留

以顧及"社會觀感"

(雖然社會上明明沒多少人會看我的文)

以免橫生誤會

造成不性(哦~~是不"幸")

ANYWAY

謝謝妳的建議


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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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還不是很慈悲又保守...
2006/04/01 00:54

就不肯大方地替我的發洩

做一個完全自由沒有任何但書限制的背書

最後還不是要我多多考慮儘情發洩的後果...

妳居然還說我壓抑

總之

恣意發洩

對一個心太軟的人

終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

我的冷妹妹

只怕妳是五十步笑百步吧

哈哈哈


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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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
2006/04/01 00:37

若我的抗壓性已達到要燒炭自殺的生死邊緣

那可對不起了

也只好選擇強暴他人以苟延殘喘囉

冷媒說服我了

謝謝妳救我一命

好像被大赦了般

我覺得輕鬆多了

終於可以恢復本性了

嘿嘿嘿


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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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倒是
2006/04/01 00:20

當她說  " 不要 " ,  " 停 ! "  的時候

她的意思就是二句話 :

~~~" 不要 ! " ~~~

~~~" 停 ! " ~~~

那個把它聽成是一句話 :

~~~" 不要...停 ! " ~~~

的倒楣鬼

現在還住在監獄裡哩

可見溝通不良

還真會出大亂子哩

我知道已經離題了~~~


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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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有一比
2006/03/31 23:54

我對發洩的定義

有點像是一個人為了發洩性慾

情願選擇自慰

也不該恣意強暴他人一樣

當然

我也不認為冷媒會為了發洩

就以文字去強暴誰

這個比喻不太好

不過還有點傳神

請包涵


悅風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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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2006/03/31 23:46

對於妳提到最後那種對溝通根本沒有善意與尊重的人

我還是會先表現出尊重與善意的溝通態度

以顧全他的感受

若他敬酒不吃

再罰酒不遲

所謂先禮後兵囉

當然自我發洩是無妨

只是我不會以貶低或不尊重他人感受為自我發洩的手段

也許這種發洩在妳而言

會覺得不夠盡興?!

也就稱不上"發洩"二字了

就像動作優雅的吐人口水一樣滑稽

是吧~~呵呵


悅風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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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冷媒
2006/03/31 22:21

我在主文第一行改了幾個字

你再看看這樣改完後

針對溝通此事

如此我的意思有沒有更明確?

是我的語焉不詳

謝謝妳的提醒


悅風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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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犧牲我的感受
2006/03/31 22:14

主文是指雙方或多方在同一主題上彼此交換意見的過程中

應該注意到彼此的感受

在表達自我意見的同時

不也一樣可以兼顧到尊重對方不同看法

即便提出異議

也儘量學習以對方能接受的方式去表達

因為溝通的目的

不就是為了希望自己所表達的意見能被了解和接受嗎?

除非你根本不在乎溝通的結果是否有效

純粹地發洩雖然也是一種溝通模式

但我不認為那是好的溝通方式

當然誰都有任意發洩的自由

但事後就不需要奇怪:

為何自己老是會有"所遇非人"的副作用?

像冷媒妳在表達不同意見的同時

也讓我感受到其中的善意與尊重

我的感受並沒被妳恣意地犧牲

這就是我所謂良好的溝通

我也認為

表現自己當然可以海闊天空自由發揮

但卻實在沒有必要以貶抑他人為自我表現的手段

所以上文如果會讓某些人覺得很不舒服

那是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之身

讓不夠自覺的人去體會這種不顧對方感受恣意而為的後果

我才特別指出那是一個錯誤的示範

我也並不會因為這種原始的表達方式而感到快樂

只覺得這顯示了我的溝通是在退步的訊號

更讓我陷入一種同流合污不夠長進的深沉悲哀裡

如果必須用這種方式去溝通

就像卡奴被地下錢莊追殺後

才知道高利貸可怕的話

我就犧牲小我

做一次人見人厭的黑道吧

PS:

拒絕溝通也是一種溝通方式

對我而言

它代表了

當對方有太多前後自相矛盾的意思表示

或是一再地碰觸我所提醒的感受底線時

既然我深覺不受尊重

也就沒有意願再去一一點破

就保持沉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