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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9教育論壇:考試院應即刻停止18%惡改
2008/07/24 15:26:05瀏覽604|回應0|推薦1

雖然立法院法制、預算聯席委員會早在民國95323即一讀廢止考試院《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然而,迄今為止,考試院與銓敘部似乎完全不為所動,大有一意孤行其奈我何之勢。由於民國9381退休之公教人員,目前已進入與台灣銀行二年一簽的換約期,吾人以為,考試院應即刻停止執行錯誤政策,靜待九月份立法院開議全案塵埃落定後再行定奪,理由如下:

首先,全案之實施違反程序正義:眾所周知,自民國94年陳總統〈國慶談話〉以來,所謂的18%改革就被賦予高度的政治意涵,基本上,要進行此類具高度政治性的所謂改革,尤應特別注意程序正義。令人遺憾地,綜觀考試院對本案之處理方式,卻嚴重違反《行政程序法》要旨,不僅未依規定召開公聽會,甚至直到方案實施前一天,才就教育人員部分辦理所謂「說明會」;抑有進者,考試院幾位部長級官員,身為共同利害關係人卻仍參與全案表決,還通過於己有利的版本,明顯然抵觸《行政程序法》揭示之迴避原則,乃至造成「該發聲者不能發聲,該迴避者沒有迴避」的荒謬現象。

其次,方案內容假公假義:銓敘部的「改革方案」除了明顯違反程序正義外,方案內容更是假公假義慘不忍睹。為了完成讓公部門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的既定目標,行政部門逕行定義「所得替代率」的內涵,再加入「主管加給」作為所得替代率計算基礎之後,使得原本在職提撥費率與退休所得均相同的同一職等人員,竟然發生所得替代率不一的情況,造成高官分文未減,卻專砍基層人員的怪象,此一不公不義的改革方案,更使原本強調教師專業的校園倫理也隨之毀壞,對教育專業之傷害尤為巨大,要說這就是公務人員退休所得之「合理化改革方案」,其誰能信?

最後,扭曲正確資訊,製造社會紛擾:無可諱言,由於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台灣公、私部門受僱者之退休給予存有不小落差,然而,也應該看到,自民國8481起,軍公教退撫已從以往的政府恩給,改由渠等人員與政府共同提撥建立退撫基金支應的事實。詎料,行政部門不僅不此之圖,甚至為了增加「改革」的正當性,硬是將軍公教退撫制度與公教人員保險混為一談,果然製造出退休所得高於現職人員所得的輿論風向,在刻意扭曲資訊下,公、私部門受僱者間本來即存在的矛盾陡然升高,社會也為之紛擾對立。事實上,軍公教人員除與一般人民同具國民之身分外,其與政府之間並有受僱者與雇主之關係。政府部門無力縮短公、私部門退休給予之落差已屬無能,豈可反過頭來將政府員工作為階級鬥爭之工具?

以上所述為各界對所謂《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批評之主要內容,要言之,無論是實施程序或方案內容,均有徹底檢討之必要。

對此一錯誤政策,立法院不但已於民國95323一讀廢止《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亦曾於95113表決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決議要求考試院及關係院將優惠存款之各項辦法與要點等規定修正方案,比照行政命令審查程序送交立法院審查,於審查程序完竣前,暫緩實施原引起爭議之修正方案。此外,為迫使考試院改弦易轍,當天立法院同時通過凍結考試院、銓敘部預算,考試院今年度預算除「人事維持費」2億多元、「考試及格人員聯繫費」134萬多元,其餘預算全數三分之二凍結,待《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取得法律明確授權後,方能動支。準此,在《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完成法制化工作前,考試院應即刻停止18%惡改。

綜觀考試院之反應似乎並無讓步跡象,為了捍衛權位,在上級發動者沒有改變惡改意向前,考試院的態度實不難理解。真正讓人看破手腳的是,考試院既然敢於藐視國會決議,何以又會對媒體說出,「如果立法院新會期廢除法律授權,導致公教人員權益受損,政府絕對會賠償損失並由國庫支出」的話來?此種一方面堅持惡改以求保官,一方面又視責任政治如無物的拙劣步數,怎不讓人唾棄?我們倒是以為,如果原處分被撤銷,屆時政府因賠償產生之損失,不應由國庫支付,理當由執意橫柴入灶的考試院買單才是。(20060809台灣立報教育論壇)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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