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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1 19:34:54瀏覽105|回應0|推薦0 | |
黃黃黃小姐是一位重大精神病患,她經常隱瞞病情,並見到聖女在做的工作就想要一份同樣職位的工作。黃黃小姐認為聖女可以做,黃黃小姐自己當然也可以做。所有的人都認為黃黃小姐不適任,但,黃黃小姐卻一副可憐的模樣並說:「她不想要薪水,只想要證明自己有能力,只想做這份工作。」聖女看到黃黃小姐這麼執著,便同意讓黃黃小姐做那份主管的工作。但,聽說黃黃小姐有重大精神病,為了安撫她的病情只好同意讓她做這份工作,並且黃黃小姐自己說她不要領薪水,自己說她不需要薪水。 結果黃黃小姐做了一陣子竟然跟她的朋友抱怨說:「明明做一樣的工作,她做的很累,別人都沒在做卻有薪水領,而黃黃小姐自己卻是無薪水。」她的朋友就去找聖女打抱不平,問聖女這樣公平嗎? 黃黃小姐在工作期間根本什麼事都沒有做,而且還收受他人的金錢如同收受賄賂一樣,只要一發生指稱黃黃小姐做不好的事情,黃黃小姐就會開始低頭垂髮的哭泣。聖女看到黃黃小姐在哭泣,這麼可憐只好算了。黃黃小姐以這種她執著想要做這份工作,去爭取一份工作的次數已經多到非常的多。但是她真的都做不好,原因是她根本沒有心做好這份工作,她只是想得到。 黃黃小姐只要一犯罪,就會要求相關人員不可以公開她的名字,要求不可以公開她犯罪的內容。可是這種要求不可以公開是她犯罪的內容,這樣保護到加害人,但那些可憐卻又不知道被誰加害的受害者,要怎麼辦呢? 法律的漏洞不可公開犯罪的人,那應該要講清楚,不可對哪些人公開才對吧!應該也要說明清楚可以對受害者公開吧!不然要讓受害者一輩子不知道害她的人是誰嗎?一輩子讓加害人出現在受害者身邊加害她嗎? 法律的漏洞真多。 黃黃小姐她得到的那些工作,全是她一直要求得到的。就算別人說她不適任,她還是一直說她想要做。這樣不懂約束自己的病情,就是重大精神病的其中一種病情嗎? 這已經造成其它正常人的困擾,而且是很嚴重的困擾。而且黃黃小姐在任的期間的做為也證明了,她做不好,她沒有這份心做好這份工作,她只想得到金錢,只想得到好處,只想讓人奉承。 最後她被開除了,她一直都是這樣在循環過日子,再找其它的工作,一直要求要做那份工作。恐怖吧!這是一種強迫它人的強迫症,不懂得尊重它人。她強迫的是自己一定要做這份工作,也強迫別人一定要錄用她,一定要給她做這份工作。 黃黃小姐的行為其實比強迫症還要嚴重,她造成它人很大的困擾,她自己卻滿足在她自己的虛榮心裡,完全不管它人的眼光。只想怎麼讓其它不滿意她的人離職。 這就是她的重大精神病嗎? 她應該要接受強制治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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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