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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5 03:42:59瀏覽93|回應0|推薦1 | |
詐欺犯一開始騙別人,謊稱我的部落格是她的,她是一個有案底的累犯。詐欺犯請勿盜用我的文章或我的任何作品,包括連載小說和任何文章。 請不要冒用我的個人資料,也不要謊稱我同意你出版我的作品或連載小說或書。 我的愛情獨白目前根本還沒有寫完,也沒有任何人跟我接洽要出書,我也沒有同意要跟詐欺犯合作出書。懂嗎?不要再想詐欺,也不要再想利用我獲利,我的著作權歸我所有,你若侵犯我的著作權,我一定會報警處理。你的那些共犯一點也不值得同情,你懂嗎? 還有,我不是你朋友,我不是任何想詐欺我或傷害我的人口中的朋友。請不要再謊稱是我朋友。你有案底還有重大精神病,你有一些力量有用嗎?你還是一名重大精神病啊!你難道不懂嗎?你只是利用那些力量在犯罪,你這種精神病的犯罪心裡學是欺騙別人會有快感,會自以為優秀。其實你的邏輯思想都不正常,你在兩人的對談中經常謊稱你朋友,經常在你「你朋友」為問話內容,詢問對方。可見你的思想真的異於常人,真的應該被歸類到精神病患。 你有病。如果我曾說:「你沒有病。」那是因為我不是你的主治醫生,而且我也不當醫生,也沒有公告任何人說我是醫生。你詢問我:「你有沒有精神病。」我看表面現像你沒有精神病。但是你的犯罪思想真的異於常人,為了你在眾人的面前的面子著想,我只能顧及你的面子說:「你沒有病。」其實你應該尊重你的主治醫生,醫生已評斷你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你就有精神病。 請不要再詢問沒在當醫生的我,我並沒有在當醫生。你早已嚴重的騷擾到我。你只要侵犯我的著作權我一定立刻報警處理,這世界是沒有密祕的。你很出名,很多人都知道你是誰。因為你經常到處打電話給別人,你的精神病因為你經常到處亂打電話而讓很多人都知道你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你的犯罪行為已經嚴重到需要通報全台灣人注意了。 不然這些被你害到的人不是太可憐了。 我不會再同情你了,只要你一犯罪,一侵犯我的註著權,我就會報警處理採取法律途徑。這次不會再放過你了。 侵犯我著作權的女人姓黃,民國63次出生,她自稱是仙姑有2個女兒,住台中市。請各位特別留意此女有妄想症和中大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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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