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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百翰對女性的看法
2011/01/15 09:35:43瀏覽721|回應0|推薦0

女人的地位

現在來說我的主張;尤其是為了我的姊妹們,因為女人們常常說她們不快樂。男人會說,「我的妻子是個非常棒的女人,但自從我娶了第二妻子之後,她沒有一天是快樂的。」有人說:「對,一整年沒有一天是快樂的。」另一個人則說,五年來都不快樂。據說女人們被綁起來、虐待、苛待,沒有應有的自由;她們之中有許多在氾濫成災的淚水中艱難的前進,是因為一些男人某個的行為,加上他們自己的愚蠢。

我希望我的女人們能了解,我接下來要說的話,是說給她們聽的,也是給其他人聽,而且我要在場的各位告訴你們的姊妹,對,也就是這個社群裡的所有女人,然後回信給聯邦政府,然後隨妳們高興怎麼做就怎麼做。從這一次到明年十月六日,我要讓妳們反省,然後妳們可以決定是否要繼續跟妳們的丈夫在一起,然後我會放每一個女人自由,跟她們說:現在照妳的意思去做吧,我的女人和其他女人都一樣,照妳的意思去做吧。我的妻子們必須在二者擇一:要不就是挺起肩膀,忍受這個世界的折磨,依信仰而活,要不就是離開,因為我不會讓她們留在我身邊。我會獨自上天堂,也不願我身邊有摩擦和爭鬥。我會放所有人自由。「什麼?第一任妻子也一樣嗎?」是的,我會放妳們所有人自由。

讓每一個男人都這樣對待他的妻子們,留下足夠的衣裳蔽體,並且對妳們的妻子說:「拿走我所有的,自由地去吧;但若妳留在我身邊,就必須服從神的律法,不得有任何嘀咕抱怨。妳必須在每一方面都滿足神的律法,挺起肩膀走向標竿,不得有任何咕噥抱怨。

現在請記得,從明天起的兩個星期,我將放妳們自由。但是第一任妻子會說:「太難了,因為我已經同我丈夫生活了二、三十年,為他生養了一家子,他要再娶更多妻子,這對我來說是大試驗。」那麼我要說,是時候了,妳該把他讓給其他能生孩子的女人。若我的妻子能為我生的孩子都已經生完了,天國的法律教我要再娶可以生孩子的年輕女子。

你們懂嗎?我已經告訴過你們許多次,有許許多多純潔又神聖的靈等著取得骨肉的肉體,如今我們的責任是什麼?就是為它們準備好骨肉的肉體;選擇一條不會迫使那些靈進入邪惡之家的路,邪惡的家庭會在邪惡、放蕩、各種罪的族類中調教眾靈。不論男女,每一個義人的責任,就是盡力為所有的靈準備好寄居的肉體;因此,若我的女人離開了,我會去尋找其他願意遵守天國律法的女人,並且讓我現在所有的妻子去她們想去的地方,儘管我會將此福音傳給她們。

為了這個原因,多妻的教義被啟示,使等骨肉身體的尊貴眾靈能夠被帶下來。

但是女人們上前來說,「真的,百翰弟兄、威廉弟兄,我以為你們會為我建造一個天堂。」她們陷入困境,因為沒有男人為她們建造一個天堂,雖然建造天堂一事,不僅需要女人也需要男人。誠然,女人身上有一種咒詛,而男人身上沒有,就是『你必戀慕你丈夫』,下一句是什麼?「你丈夫必管轄你。」 證道錄4:5557 (1856921)

女人可以離開丈夫,嫁給一個權柄更高的男人

「但是有一種方法,女人可以合法地離開男人,就是女人在感覺與情感上變得與丈夫疏離時,他的責任就是給她休書,放她自由,人若在妻子已經如此疏遠後還與妻子同居,那就是通姦……此外,還有一種方法,女人可以離開一個男人,就是這女人更喜歡一位權柄更高的男人,並且他也願意娶她,而她的丈夫放棄了她。在這種情況下,不需要休書,在神面前是正確的。」 ─會議報告,1861108日,報告人:喬治‧瓦特(George D. Watt),後期聖徒資料庫;亦可見於詹姆斯‧貝克的(James Beck)論文,後期聖徒資料庫,亦見於坎伯與坎伯的《新摩門教史》,昆恩等人編輯,p. 195 n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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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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