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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4 19:50:06瀏覽2847|回應1|推薦0 | |
LDS 教會在2011年猶他州的高級住宅度假區買了一塊地 (約0.63英畝),那裡的房子隨便都百萬美元起跳,這一塊地太小不足以蓋教堂,但足以蓋一棟豪宅。 結果在2012 年夏天,這一塊地上竄起了一棟豪宅(佔地約0.063英畝),佔用此一塊地1/10的面積(見下圖)。此棟豪宅所有人正是迪特.鄔希鐸副會長,他剛用$782,000元買下。 迪特.鄔希鐸副會長原來的房子,價值$778,000 (見下圖)。也就是說,迪特.鄔希鐸副會長擁有二棟價值共約1百50萬美元的房地產。問題是他1996年辭去德國漢莎航空機師的工作後,從事LDS 教會總會當局人員,要專心服侍神, 約16年不再有屬世工作。 LDS 教會的官方網站上說: 鄔希鐸會長於1965年加入德國漢沙航空公司擔任飛行員,從1970年到1996年擔任客機機長,駕駛過各種不同的飛機,結束飛行生涯時擔任波音747客機駕駛。他擔任過數個主管職務,包括漢莎航空公司飛行員學校校長、機艙服務主任,以及駕駛艙人員主管。他被召喚為總會持有權柄人員時,在德國漢沙航空公司裡擔任航運部資深副總裁和正駕駛,也是國際空運協會(IATA)航運委員會主席。 擔任27年的客機機長,也許有辦法買二棟價值共約1百50萬美元的房地產。但問題是被召喚為LDS 教會總會當局人員後,不是要把財產交給(信託?)教會實施財產合一制, 之後領「合理的生活津貼」嗎? 那麼迪特.鄔希鐸自稱自己是使徒,是跟隨服侍神的僕人,他為何越服侍神越有錢? 況且,摩爾門經裡不是自軼教會領袖都靠自己雙手的勞動,不會接受信徒的供養嗎 (詳見班傑門王和阿爾瑪)? 為何擔任LDS使徒和「先知」,都有「合理的生活津貼」,而這些「生活津貼」”合理”到能讓他們接連買豪宅? 同樣的問題再被問起:他哪裡來的錢置這麼多房產? 有LDS教會一輩子優渥的供養,為何還需累積錢財? 姑且不論我們的救主,「狐狸有洞, 天空的飛鳥有窩, 而人子連枕頭的地方也沒有! 」新約的真正使徒們和絕大部份的舊約先知們過得也是如同顏回一般的生活; 連現代天主教宗方濟各, 他不住教宗巨邸而安居小公寓。為何摩門「先知」和「使徒」們卻都是富人? Source: http://mormondisclosures.blogspot.tw/2013/01/alma-aviator-saves-hostages-on-modest.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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