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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7 00:29:32瀏覽359|回應0|推薦2 | |
以前,隔壁家是畫招牌的(注意喔,是畫招牌,不是像現在,貼招牌)。放學後,我常過去看他畫,與他聊天。 電影的招牌,是跟著海報畫,將海報以類似九方格的方式分成許多小格,用鉛筆描在招牌上,然後上色,跟畫油畫差不多;至於招牌上的大字,是先用毛筆寫在報紙上,然後剪下毛筆字跡,描在招牌上,塗滿。 我覺得他很有藝術天份,也畫得不錯。我對他說,『你真像一個好畫家,也是一個書法家。』 他聽我此言,立即更正:『不,不,我不是畫家,也不是書法家,我是一個畫匠,我只是把人家交代的東西,忠實的畫上去。』 我問他:『你畫得那麼好,怎不當畫家或書法家?』 『畫這個,我只要畫,就有錢賺。當畫家,我的畫,賣給誰?』 從此後,我不再提起畫家的事,每天就看他在招牌上揮灑。 有一天,我們聊到字體與個性。 他說:『從一個人寫字,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個性,尤其『人』這個字,少少兩筆劃,可是一個人生的寫照。』 我說,那你幫我看一下,於是寫了一個 『人』字,他看了之後,默默的沒說什麼。可能我的人生還不值一提吧(那時我大約國一二),讓他不知該怎麼說。 到現在,我還是很懷念這位自稱為畫匠的伯伯。他很清楚的定位自己的腳色,很認命的去做自己該做的事。有他為鑑,我盡力分清楚,什麼是匠?什麼是家?什麼是師? 雖然到現在『人』這個字,我還是寫不好,他卻讓我深深體會『相由心生』的道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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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