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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老闆的寬恕
2007/12/10 12:43:18瀏覽508|回應0|推薦12
寬恕,人人會說,要做很難;不要說人家打你的右臉,你就把左臉也給他打的這種聖人;就算被打了左臉卻不還手的人已經少之又少了。
黃老闆本來在竹北開一家小吃店,卻因為一次竊賊光顧,從老闆搖身一變成了負債累累的貧民了。三名竊賊,把黃老闆店裡的鍋爐煙囪、冷氣架等白鐵物品竊走,本來還想再去偷其它的物品,後被黃老闆的員工發現,報警查獲,原先竊取的物品卻早已用4797元,賤賣給資源回收商了,如今黃老闆因為一次竊案,扛下了300萬元的債務,又因為地下錢莊的計息,轉眼變成了600萬元的債務,所幸地下錢莊在經過〝有力人士〞的斡旋之後已經放棄對於利息的追討,只要黃老闆按期支付本金。
黃老闆並不是因為經商失敗而欠下巨額的負債,因為一次的竊案,竊賊只有4千餘元的不法所的,卻造成了被害人300萬的損失,比利相差懸殊,而黃老闆在法庭上卻只要求被告三人以新台幣七萬元和解,願意給予被告自新的機會;比起黃老闆的胸襟,令我相形自慚,但卻也讓我對竊賊更增加了一分厭惡。
每當逢年過節,竊賊總以〝難過年〞做為藉口,四處行竊,如果失風被捕又說想回家過年,請求法院給他交保的機會,但是被偷的被害人呢?他們要和誰說:『我要過年』?人權高漲的今日,有多少人注意到被害人的人權了,記得老師以前有教過我們自由的解釋:人民有揮拳的自由,但是不可以打到別人。自由二字,不該被無限上綱;民主更不應氾濫,當不懂得珍惜、善用自由、人權的人出現,就該限制他的自由、人權,不要一位的假道學,為求選票,不擇手段,打著保障人權的口號在戕害人權,不會善用人權的人,就該讓他嚐嚐失去人權的滋味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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