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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8 02:34:11瀏覽6224|回應2|推薦54 | |
我小時候看過有些老太太擁有一雙非常小的小腳,走起路蹣跚不便,有時候坐在椅子上整理她的長長的裹腳布,那雙腳彎屈樣子畸形,只知道她們小時候就纏足了,幾十年過去那些人早已不見不復記得,然而在收藏的藝品上竟然也出現了三寸金蓮的樣貌,古董店老板娘還說著鞋子繡上的花紋有龍鳳或鴛鴦等等圖案是身份的代表 纏足起源很早,據說纏足是商紂王的愛妃蘇妲己留傳下來的。傳說蘇妲己是九尾狐狸精變成,已能化成人形,但唯獨爪子還不能化成人足,她怕紂王發現,於是就用白布把腳纏了起來,但她又怕就是自己纏足太惹眼,於是就對紂王說婦女纏足好看,並把自己纏成的小腳給紂王看,紂王看後覺得小腳很惹人喜歡,於是就下令全宮宮女必須纏足,久而久之就留下了中國婦女纏足的歷史,而真正有記載是在宋朝。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三寸金蓮的由來:南唐有個窅娘本來是個採蓮女,十六歲被選入宮。李煜召見時看她跳採蓮舞,據說她跳舞時好像蓮花淩波,俯仰搖曳之態優美動人,因為她用白帛裹足,把兩隻腳纏的很小,跳舞時就像在一朵蓮花形狀的舞臺上。而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事物,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以“金蓮”表示珍貴的美稱。後來的小腳迷們又根據大小再來細分貴賤美醜,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於四寸者為鐵蓮。後來金蓮泛指纏足鞋成了小腳的代名詞。 資料來緣http://www.cnelder.com/2007/2-7/10546.shtml 擁有三寸金蓮女人哪有福氣?我看著殘忍的故事說著是為了審美的理由,女孩通常在5-8歲即行纏足,故事提到;「父母說腳骨還未長大,比較容易收效。他們認為不纏足,將來嫁不出去所以把小腳纏成「瘦、小、尖、彎、香、軟、正」這七個要訣才能達到真正的美麗。走起路來,搖搖擺擺,婀娜多姿的美儀美態。故事主角講著六歲生日時,坐在椅上以熱水洗淨雙腳,趁溫熱時將腳大拇指以外的其他四趾,向腳心用力扭折,且在趾間縫邊,灑上粉末,然後縛緊。再以十呎長的裹腳布緊纏著腳後,再用針線密縫合固定。在兩足被捆緊後越來越痛,至雙腳發熱、發炎、紅腫及化膿。其中每三天拆開一次消毒,再使勁把裹腳布纏至最緊,只記得白天寸步難行,夜晚雙腳悶在被子裡痛不欲生。幾數月後傷口腫消趾頭亦已近乎自然彎近腳底。這是最殘忍「裹腳頭」,最候呈現出整個腳掌的腳骨扭折成為彎弓拱狀,而彎向腳心的四個趾頭緊緊壓在腳底下一半,因為裹得又緊又密,走路時身體的重量全聚於面積細小的腳板,有時痛至暈倒。正是“小腳一雙,淚水一缸”(http://newmedia.cityu.edu.hk/02beauty/foot.cfm) 在清朝對纏足也有禁令,但由來已久的觀念不易破除,在民國時代 其實時間也代表了一切,老者已凋零,時下的新生代對纏足一事已陌生,更遑論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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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