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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8 19:17:02瀏覽1320|回應5|推薦20 | |
一個天生活潑的孩子,來不及長大,就成了父母吵架的犧牲品,再多的後悔也無法挽留來到人間才10個月的孩子生命。 日前才在看「資治通鑑」的我,才感慨古人野蠻的刑法—烹刑;竟出現在台灣的社會裏,爸媽吵架卻拿孩子當祭品,許多虐待狂似乎每天都在出現在任何角落,日前殺夫、殺妻、殺父、殺母、殺子、搶奪、自殺、貪腐…的新聞不斷重複的播放著,我們還要眼睜睜著等多少時間,看這樣變態的社會如何自覺.. 爸媽吵架 狠父將10月女嬰丟熱鍋 彰化縣和美鎮一對同居男女吵架後,男子竟然狠心將兩人生下的10月大女兒,丟進準備煮麵的一大鍋滾燙水裡,媽媽緊急將女兒抱出來,但女嬰已經全身90%,二到三度燙傷,結果媽媽情急下扒開小孩衣服,竟然連皮膚都一起掀掉,送醫後有生命危險。 上午10點多,救護車一抵達醫院,女嬰媽媽著急地跳下車,為了救女兒,匆忙到連鞋都沒穿,在旁邊看著醫護人員把女兒推進急診室。醫院人員:「小孩子在床上,全身大概頸部以下燙傷,整個人被抓起來像燙雞一樣。」才10個月大的女嬰,全身有90%的二到三度燙傷,到院時,受不了疼痛,放聲大哭;還不會走路的女嬰,怎麼會燙得全身是傷,警方一問才知道,女嬰是被她的爸爸,親手丟進正準備拿來煮麵的滾燙熱水鍋裡面。鄰居:「夫妻吵架,女的對男的說『丟下去、丟下去』,(男的)還真把小孩丟進去在煮麵的煮麵水。」 沒想到媽媽的一句話,激怒了爸爸,真得把女兒丟進滾水,結果媽媽把女兒抱出來,一脫衣服,竟然也把皮膚給一起撕下來。目擊者:「男的把小孩丟進鍋裡,女的過去抱小孩起來。」記者:「不就都煮熟了?」目擊者:「我也不知道,我就看到女嬰皮掉下來。」爸媽生氣吵架,把氣宣洩在才10個月大的女兒身上,狠心傷害親生女兒的父親,就算有再多懊悔,也無法挽回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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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