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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前市長的「大水庫」解救了陳前總統
2011/08/26 23:27:38瀏覽81|回應0|推薦0
大水庫理論 扁國務費案改判無罪

更新日期:2011/08/26 22:16 公視

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貪污罪,更一審無罪大逆轉,回顧國務費案審理,98年9月扁珍一審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二審,改判20年,褫奪公權10年;上訴三審,在國務費,南港展覽館及洗錢案,最高院發回更審,到現在更一審國務費無罪宣判,轉折之大,令人注目。

貪污罪結果大逆轉,就司法角度而言,法界人士分析,立法院今年5月會計法修正三讀,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加上馬英九特別費案也是無罪,顯示當時援引"大水庫理論",如今也得到法官認同,因此同性質的國務機要費,就同理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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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當然不能干預司法,因為援例。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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