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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8 00:13:42瀏覽4867|回應26|推薦69 | |
「今天換我拍照!」就這樣,一整個下午,三歲小兒子小非就霸佔我的相機,耍賴不肯還給我,相機有些大有些重,小小手掌根本難以掌控,吊帶掛在脖子上,相機已垂在膝蓋下,走起路來打在腳上跌跌撞撞;我像一個大跟班,一個下午就看他學我平常拍照動作,他也東拍拍西拍拍,一朵花、一株草、幾塊石頭,甚至天上的風箏,他都不放過取景。我也在旁觀察小小孩的眼光,從另一角度如何看世界。 他個頭小,舉起相機有點困難,許多照片都是仰角,有時得墊起腳跟,才能拍攝比他還高的花朵,他不懂構圖,只注意要拍攝的東西有沒有在觀景窗內,但拍出來的作品卻是毫無故意的自然。他說:「從花這邊可以看到太陽!」然後拍出夕陽裡的花叢。還看不出他的作品表現好壞,還是亂拍的巧合。 已經決定,下次出門要多帶一台袖珍小相機,讓他自由去發揮。至少可以確保我自己安心拍照,不然又耍性子霸佔我的相機。 回家後,檢視他的作品,發現那不是一般大人攝影角度,從花朵下方取景,剛好是逆光,花瓣透著光,在黃昏下依舊明亮;有些是剪影效果,構圖有些亂,但意境還不錯。 小孩的心思很單純,他只把要拍攝的景物放進去,畫面的元素相對就單純多了,也就更容易突顯主題,也就是他只需要他要的需求。 反而,大人許多失敗的攝影作品,往往就在「貪多」兩字,恨不得一張照片把眼前所有東西都容納進去。人要在畫面裡面,還要全身才能看到服裝美麗,腳下的紅花綠葉不能少,背景的樹林很漂亮,青山很翠務必當背景,還有藍天白雲全都要,於是完成一張很平凡的紀念照片,主角得用放大鏡才看得清楚,每一個景物都是小小個體,是一張紀念照,稱不上一張攝影作品。 時常有機會去談攝影,不管是演講還是攝影課程,我一定向在場的人,強調攝影的第一個準則:不要貪多,只留你想要表現的。 引申在其他方面呢?小孩的需求一樣容易滿足,一樣不貪多;可能只是一包餅乾、一隻冰淇淋,一顆汽球或是一個新玩具,或是爸爸媽媽深情的一個擁抱。 大人呢?貪婪世界永無止盡,最好全世界都屬自己擁有,錢財、名聲最好一直來,永遠不怕多,職位最好步步昇,極盡方法排除異己與障礙;情人不怕多,最好見一個愛一個,卻永遠不知道真愛是什麼? 人生就像攝影時一樣,常因貪多而迷失自己,也失去屬於自己的特色。凡事不要貪多,不也是如此。 把小非第一次真正攝影的作品 PO 上三張,讓大家看看三歲的小孩在想什麼? 現在小非有一個屬於自己的部落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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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