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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30 20:48:15瀏覽291|回應0|推薦0 | |
| 很多年前,幾次修憲時都有提過這種意見。
李國師禧最初主張內閣制, 不過後來他的學生想要選總統, 於是他又改主張總統制了。 民進黨最初主張內閣制,企圖靠國會奪權; 後來發現靠政治明星選總統,奪權比較快, 於是就改支持總統制。 國民黨則一向沒有什麼特定立場, 李登輝想要怎麼修憲,國民黨就怎麼編出理由。 最後大家抄法國的雙首長制, 但卻沒有絕對多數的總統作為配套, 而且最後一次修憲,又把閣揆同意權從立法院拿掉, 使得行政院理論上對國會負責,但實際上只對總統負責的怪現象。 臺灣國家要正常化, 重點不在國名,而在於已經重建完全破爛的憲政體制與憲政精神。 民國初年張君勱版本的中華民國憲法, 由於要對抗袁世凱的緣故,其實已經是相當完美的內閣制體制。 後來蔣介石自己用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架空憲法, 才讓中華民國的總統權力越來越大。 說實話,一個國家施行什麼制度,並不是最重要的。 總統制雖然有美國的繁榮壯大, 但也有中南美一堆政變頻仍的例子。 內閣制在英屬國家看似運作良好, 但到了日本就出現派閥鬥爭的幫派主義。 所以,關鍵不是制度本身, 再好的制度,如果大家不去尊重, 而只想要鑽漏洞、搞破壞,遲早也會垮掉。 所以,重建對憲政的尊重, 比起改變政府憲政體制, 要來得重要得多。 但在臺灣,這兩者都比不上一個村里長的選舉重要。 這才可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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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雜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