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糖檢查的目的
血糖檢查即是檢查血液中的葡萄糖含量,來判斷足否罹患糖尿病,以及監測糖尿病人的病情。
血糖檢查的方法
血糖檢查較簡便的方法,是在空腹或飯後時,從血液中測量出血糖濃度。通常沒有糖尿病史的人只需測量空腹血糖;確定或懷疑有糖尿病時,則需加做飯後血糖檢查。當高度懷疑又無法確認診斷是否已得糖尿病時,可採用葡萄糖耐量試驗檢查,檢查方法是先測出空腹時的血糖值,再喝入葡萄糖溶液,每隔半小時測定一次血糖值,總計測定5次(含空腹)。
血糖的正常值
正常人空腹時的血糖值為70-100mg/dl,飯後兩小時則以不超過80-120mg/dl為標準。
血糖的異常值
若檢查血糖空腹時的濃度在100mg/dl以上的異常情況時,即為高血糖症。若空腹或非空腹時,血糖值低於60mg/dl以下的異常情形時,即為低血糖症
血糖異常的疾病診斷
下列是出現高血糖或低血糖異常情況時,可能罹患的疾病:
高血糖時的疾病:真性糖尿病、庫辛氏症候群、甲狀腺機能亢進症、肢端肥大症、肥胖症、慢性肝病、休克、胰臟炎、惡性貧血、癲癇、手腳痙攣、破傷風、大量出血、腦腫瘍、髓膜炎、褐色細胞腫、流行性耳下腺炎等。
低血糖時的疾病:高胰島素血症、胰島腺癌、Addison氏病、甲狀腺素機能不足症、自律神經障礙、肝癌、濾過性病毒肝炎、腦下垂體機能不足、副腎機能不足症、小兒突發性低血糖症。
檢查的注意事項
l 若平時服用下列藥物,可能影響檢查結果,應事先告知護理人員,如類固醇、動情激素、利尿劑、興奮劑、菸鹼酸等。
l 身體發燒、心裡壓力較大或懷孕等情形下,會使血糖值升高。
l 檢查之前,不可做運動及喝酒,並且儘量讓情緒平穩,以避免影響檢查結果。
l 若檢查出異常時,須在飲食、運動、預防併發症及使用藥物上,與醫師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