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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30 09:36:47瀏覽441|回應0|推薦0 | |
中國對內侵犯人權對外也侵犯台灣的自決權 上週,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舉辦了首屆的 「北京人權論壇」,吹噓中國改善人權狀況的成就, 並且抨擊西方國家對人權的雙重標準。中國官員聲稱, 中國已經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的人權發展道路」, 而西方國家不斷指責中國的人權時,卻對自己國家 的人權問題視而不見。在舉世質疑中國人權聲中, 中國大張旗鼓宣傳改善人權的成就,實屬諷刺至極。 近二十年來,伴隨著中國經濟成長而來的,不是西方 國家期待的政治改革,而是中國政府對人權的進一步 打壓。從一九八九年的六四屠殺,到最近的血腥鎮壓 西藏,以及不計其數的箝制新聞、迫害宗教等侵犯 人權紀錄,在在說明中國這個專制國家,拒絕人類的 普世價值,難以跟國際社會和諧共處。 所謂中國特色的人權無非是強調:權利與義務同樣 重要,人權除了公民、政治權利,也包括經濟、 社會、文化權利,人權不僅是個人權利也包括集體 權利。易言之,中國特色的人權,並不把尊重並 保障個人的權利,當作至高無上的原則,而這正是 人權的核心價值。中國的這種扭曲解釋是為了 合理化,國家有更高的權力限制個人的人權, 從而成為其專制統治的理論基礎。 所謂中國特色的人權,正好與民主台灣的核心價值 相反。跟西方民主國家一樣,我國沿用的中華民國 憲法一一列舉了尊重並保障個人權利的清單, 而歷經民主改革,這些憲法保障已經充分實現了。 近年來,凡是到中國從事經商、旅遊、探親等活動 的人都可以輕易發現,我們在台灣所視為理所當然的 個人權利,在中國隨時可能被剝奪,一如國民黨威權 統治時代。這也是為什麼有識之士一再強調,我們要 珍惜得來不易的自由、民主與人權。 事實上,中國特色的人權,不僅是不尊重與保障個人 的權利,其否定並意圖併吞主權獨立國家如台灣, 也顯示中國目無聯合國憲章與國際人權公約。至今, 中國仍經常為了政治目的,無理逮捕、拘禁或放逐本 國公民,甚至刻意逮捕本國公民當作外交籌碼釋放, 世界人權宣言對中國而言不過是一張廢紙罷了。 另外,中國至今尚未完成批准程序的國際人權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公民權利及 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都開宗明義指出, 「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種權利自由決定 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 文化的發展」。此一自決權,才是個人人權真正的 集體化,這跟中國假借集體權利以打壓個人人權截然 不同。 中國藐視個人人權,也藐視個人人權集體化的自決權 ,決定它必然要壓制不屬於中國的台灣人民自決前途 的權利。從來,只要聽到台灣人民高喊人民自決、 公民投票,中國就會蠻橫粗暴地從中作梗,這不單單 是併吞野心使然,深一層次還可以看出其敵視人權 普世價值的本質。這樣的專制國家,對內迫害本國人 民,隔海武力恫嚇台灣,將來也必然會成為破壞國際 和平的惡質霸權。 所以說,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權狀況的關切,絕對不是 干涉中國內政,更不是吃飽沒事多管別人的閒事。 如上所述,關切中國迫害人權如六四屠殺、西藏鎮壓 ,乃至於人權團體抗議聖火傳遞,就是凸顯中國荒謬 的人權觀,如不促其棄惡從善,將來所有的人類都 可能要付出慘痛的代價。 中國為北京奧運提出「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 的口號,既然如此,世人更應該致力於促其認同 「同一個人權」,不能讓它以中國特色為藉口, 對內侵犯人權,對外侵犯台灣的自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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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