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啟堯
馬英九先生在當選隔日的國際媒體記者會中, 迫不及待地公開表示上任後將接受九二共識及 一中各表。在選民對於提振經濟的普遍需求下, 其出發點與目的固然可以理解,然國人對於其 政見諸多主張的憂慮與質疑卻未有稍減! 首先在主權問題上,馬先生表示,一中原則不是 問題,重點是一中各表,而「憲法一中」便是他 一中各表的內容。意即, 一中就是中華民國。 對於其個人一廂情願的表述,國際上是否接受, 才是問題的關鍵。 很明顯的,國際上大多數國家所謂的一中政策 並不認同一中是指中華民國,而認為:海峽兩岸 人民都同意中國只有一個、台灣是(全)中國的 一部份、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此一中政策的三段論述,從第一段的虛擬事實 「兩岸人民都同意中國只有一個」,演繹到 第二段(因此) 「台灣是全中國的一部份」; 再發展到第三段,藉由外交上承認 「中共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而導出預設的第四段結論: 也就是未在前三段中明言的 「台灣是中共的一部份」。 由此可知,一中架構最終目的便是把台灣變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而台灣在一中政策下 雖未喪失事實主權國家的地位,卻失去參與以主權 國家為條件之國際組織的機會,也失去應有的外交 關係與國際空間。所謂一中各表,非但不能解決此 一問題,反而更自入陷阱,而形同拋棄主權、 主體性與獨立性。 台灣與中國均符合主權國家的條件,也事實上係 二互不隸屬的主權國家,無法以片面的外交承認 改變其法律地位。馬先生所謂的「過去互相不承認」 與「現在的互相不否認」,實不一定要有必然的 因果關係。 其次在安全上,既然台灣與中共沒有互相承認, 所簽訂的和平協定其法律地位與效力便有問題。 如果非屬維也納公約法中所規範之條約, 而是不對等國內協定,如同中共與西藏間的 「和平協定」,等於在協議中確立了條約雙方的 中央與地方的不平等關係,而提供日後中共武力 鎮壓的法律依據與行為能力。 兩岸關係既非國與國的普通國際關係,亦非友善良 好的正常國際關係,充其量僅能視為 「準國際關係」。 然而,如何在毫無交集的一中各表下建構歐盟 模式的兩岸共同市場,貿然開放三通、觀光、 陸資…以至於其他,卻對歐洲共同市場整合的 前提條件,如主權、民主、安全與對等四要素 均視而不見,實令人不解! (作者為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哈佛大學、 Max-Planck Institute國際法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