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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2 12:50:24瀏覽644|回應0|推薦2 | |
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不過,在網路上「分享」 可要擔心觸法。智慧財產局統計指出,今年1到6月 查獲網路侵權案件,就占全部侵權案件的86%, 比去年同期增加42%,其中藉部落格「經驗分享」 而不小心觸法的例子居大多數,犯罪者以18歲至 25歲之間最多。 根據智慧局查獲的侵權案例,包括網友們在部落格 播放的背景音樂,或是文章、圖片的引用,均是 觸法行為。智慧局提出著作權「四要一沒有」, 提醒國人小心,免得侵權。 所謂的四不一沒有, 就是 「不要在網路上隨便免費下載音樂、影片、軟體」、 「不要將他人文章、音樂、影片、軟體隨便轉寄」、 「不要將他人的文章、照片隨便張貼或移花接木」、 「不要將他人的流行歌曲或音樂拿來在部落格使用」 以及「沒有合作授權的著作不要在網路上販賣」等。 智慧局長蔡練生指出,未經原創者同意,任何重製, 都涉及侵犯著作權,在網路普及的現代,網路侵權, 已成為侵權犯罪的主要類型。根據經濟部保智大隊 查獲得侵權案件,網路侵權已遙遙領先夜市查獲 販賣盜版光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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