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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國噩夢:太平軍若干暴行揭秘
2009/01/02 20:46:54瀏覽1589|回應0|推薦2

記得幾年前,當讀到石達開在大渡河全軍覆沒時,為之難過好久。感慨石達開一世英豪,結局這麼悲慘,其餘部幾千人在毫無準備情況下,被清軍全部屠殺,堪為近代史上一大慘狀。

  很多年來,歷史教科書的插圖上那英武高大、正氣凜然的太平軍戰士形象,已經深深烙在我的腦海裏,揮之不去。
 
  然而,坐在圖書館古籍閱覽室裏,捧起那些鮮為世人所知的晚清線裝書籍時,我在字裏行間讀到了令我跌掉眼鏡的東西。這些東西讓我震驚,卻也不忍釋手。終於讀完時,我長歎一口氣,正氣凜然、品格高尚的英雄形象代之的是一張張窮兇極惡、面目猙獰的流氓強盜面孔。

  我恍然大悟,太平軍士兵是普普通通的人,沒什麼文化、也不懂什麼大道理,當缺乏紀律約束時,自然便什麼事都可能幹得出來。間或流露出的一丁點人性或天良,但也常常被肆行無忌打砸搶的快感所蒙蔽。毫無外力約束的絕對自由帶來的是普遍的人性扭曲。他們的所有特質,和古代歷史上的一切農民造反者一模一樣。甚至他們始終沒有建立一塊穩固的根據地,這也和古代的“流寇”沒什麼兩樣。

  沒有根據地,便不會建設,不會發展生產。為了維持生存,便只能以搶劫為生。缺什麼就搶什麼,缺錢搶錢、缺糧搶糧、缺人搶人。兵力不足時,便強行拉壯丁;常年流竄在外,性欲得不到發洩,便搶掠良家婦女充作慰安婦。
 
  所以,結論是簡單明瞭的:太平軍勢力越壯大,社會生產所受的破壞就越大。就像是致命的病毒一樣,在人體內擴散越廣,人的生命就越垂危。
 
  讓我尤其沒想到的是,開篇中讓我同情萬分的石達開部,流竄至湖南各地時,也曾姦淫擄掠、殘殺無辜,所到之處,無不是家破人亡,如同人間地獄。我在想,如果讓他突破大渡河天險,進入成都平原,石達開也許就是張獻忠再世了罷。
 
  以下史料均采自《湖南褒忠錄》一書,該書成書于同治初年,由郭嵩燾等人根據湖南各府各州各縣上報資料彙編成書,內容比較紊亂,但彙集了大量、詳實的第一手資料。該書卷幟浩繁,一共二十二冊,最末的《殉團》《殉貞》等卷集中記載了太平軍及土寇在湖南各地的暴虐行為,連受害人的姓名、遇害時間、地點、原因也一併如實列出。本文為求簡潔,略去了大部分受害人的姓名及遇害時間地點。同時儘量摒除土寇,專錄太平軍。不少記錄沒有區分太平軍及土寇,一概統稱為“賊”,由於其內容較具代表性,本文也一併錄下來。據書中所載分析,土寇、太平軍的暴行幾乎沒有區別,土寇常常效法太平軍,也常常加入太平軍,太平軍部眾被擊潰後也常常淪為土寇。
 
  特別提醒的是,這些史料均局限於湖南一省。眾所周知,湖南遭受的擄掠在各省中還算是比較輕的。而且,下文所錄,只占全書史料的一小部分。
 
  太平軍的暴行可分為以下數端:(只羅列太平軍對普通老百姓的暴行,故未涉及對清朝官吏、士紳地主的殺戮。
 
  一、“拉壯丁”,不從者格殺勿論。這一類史料特別多,看起來這是太平軍擴充兵員的重要手段。其手段之殘忍,較之近現代軍閥有過之而無不及。王錱在江西一戰殺死太平軍一萬餘人,被老湘營俘獲解散的“脅從”者人數也多達上萬。 

  二、擄掠、姦污、殘害婦女。這一類史料也特別多,其狀之慘、受害婦女之多,足以徹底顛覆歷史教科書中太平軍士兵的革命者形象。 
 
  三、虐待、殘害老人。強迫五、六十歲的老人為其挑擔運輸,老人力不能任,常被詛罵捶楚致死。
 
  四、殺害佛寺僧侶信徒。太平軍所到之處,佛寺裏的佛像一概被搗毀。常有僧侶或信徒為保護佛像而慘遭毒手。
 
  五、以殘酷手段報復地方團練。剜心、剖腹、斬斷手足等等酷刑一應俱全。團勇的妻兒老小也常常遭屠戮,常發生滅門慘禍。

  六、勒索搶掠錢米物資,儼然“鬼子進村”的景象。
 
  一、“拉壯丁”,不從者格殺勿論。 

  "皆被擄,脅令入夥,均不從。賊反接將發互相拴系,鞭驅之行。兩人乘間投塘死。"  

  "咸豐二年,粵逆犯省垣(長沙)……被執。賊脅之從,不可。身受十餘創而死。年二十三。"

  "咸豐四年,粵賊犯境……被擄,脅降不從……且行且罵。賊怒,亂刃交加死之,身無完膚。"

  "咸豐九年三月,翼逆石達開犯永州,沿途焚掠,居民驚避。珠圓計無所出,與陳氏侍母(年九十余)於家。賊至,珠圓被擒,以母老哀求侍養,不得。珠圓知不免,袖利刃,行至中途,出不意斫賊。群賊馳救,亂矛交加而死。陳氏知夫死,痛哭侍姑,賊至被逼,乘間投水死。

  "咸豐九年三月,翼逆石達開由江西犯楚……謝某負母出逃,為賊所及。被擄時母年八十,謝某哀求其釋,賊不許。謝某固立不動,賊以繩曳行裏許。謝某罵不絕口,賊怒,裸而縛諸樹,剖腹而死。"
 
  "時負母出逃,遇賊被擄,哀求侍養,不許。旋逃歸,為賊追及,被殺。"

  負母出逃,遇賊。賊叱之止,母驚踣,賊欲殺之。純佳哀求釋,賊不許。因泣請以身代,賊怒曰:"若輩慣以代死暗脅吾輩!"遂殺之,釋其母而去。

  "咸豐九年三月,負瞽母逃,被賊追及,推其母於地,擄周某行。周某據地抱木以求釋。賊脅以刃,不動,遂被殺。"
 
  "朱某年五十七,父年九十……咸豐十年十一月,賊焚掠鄉村,朱某負父以逃……賊追及之,令釋父從行,不屈被殺。其父見子死,亦痛哭,逾時氣絕。" 
  "因耕被擄,不從。賊砍其頭,血流被面,仍不從賊。以刀刺其背,洞穿而死。"

  "被賊擄,憤罵不屈。賊怒,斷其足而死。"
 
  "被擄不從遇害。" ­   

  "被擄,賊使供役,大罵,被殺。" 

  "均被擄,不屈而死。"  

  "負母而逃,遇賊被擄,不忍棄母,憤與賊鬥……遇害。"  

  "棄妻子負母匿山中,絕食三日,母饑甚,昭僖出求食。遇賊,逼從不屈,罵不絕口。賊怒,割其腿肉烹食之。罵賊益厲,賊剖其腹、斷其肘而死。"  

  "七人皆被擄,逼令負擔,不從遇害。" 

  "被擄不屈身死。"  

  二、擄掠、姦污、殘害婦女。
 
  主要有如下數端:

  1、子被擄,母抱哭不肯去,被殺。
 
  2、夫被擄,妻抱哭不肯去,被殺。

 3、父母為賊所傷,子女以身衛之,被殺。

  4、頗有姿色,不堪逼淫,被殺,甚至有被分屍刨腹者。
 
  5、不堪逼淫,自殺:跳水、自縊、跳崖、服毒。
 
  6、懷有身孕,不堪逼淫,被刨腹掏胎。

  "賊逼汙,拒罵不從,以瓦缶擊賊,被殺。"
 
  "匿山中,被賊搜及,痛駡不已,母子均被殺。"
 
  "與夫同被擄,夫罵賊被殺,氏罵益厲,遂同遇害。"

  "遇賊逼汙,不從。賊怒縛之柱上,以亂刃砍之,背無完膚,一足斷。"

    "夫被擄,王氏號哭往救。賊見王氏,釋夫,將逼奸。王氏大罵,賊怒,支解之。"
 
  "因數被擄,奔救,遂被殺。" 

  "罵不受辱,被賊剖腹而死。"

  "是役,或因賊逼汙不從罵賊、或因遇賊即罵、或因賊至其家而罵,受害者則有……(以下為人名)等四十四人。"[ 

  "負子攜女避之。途遇賊,為所逼,不從,母子俱投水。"

  "夫婦均被擄,賊殺夫,欲汙徐氏。徐氏哭罵不從,賊並殺之。"

  "大罵不止,賊砍其首而死。"
 
  "逼奸不從,辱駡之,賊斷其腰而死。"

  "因賊殺其子,且哭且罵,為賊所殺。"

  "適孕數月,不能遠行……逼奸不從,大罵,遂被殺。"

  "率孫女三人及姪女幼子同避入岩洞。賊誘之出,不從。賊積薪洞口薫之,皆死。"

  "厲罵不從,被賊肢解。"
 
  "賊強解其衣,周氏咬其手而罵愈厲。賊斷其舌,周氏噴血詎詛,二賊以亂矛叢刺之,乃絕。
 
  "某女,年十五……抵死抗拒不從。賊怒,斷腕剖腹而死。"
 
  "適孕……見姑周氏遇害,抱屍痛哭大罵。賊怒,剖孕而死。"
 
  "夫被擄,氏痛哭大罵,追從數裏。賊刃夫,氏奪刀傷賊,賊怒殺之。"

  "弛其下衣,欲汙之。父突出叢葦中憤詛,被殺。女乘機投水,賊連戳數槍而死。"
 
  "咸豐十年正月朔,石逆(注:石達開)股匪竄入縣屬……以孕在家,未及避。賊至,逼淫不從,以石擊之,罵聲不絕。賊縛之,剖其胎而死。"

  "石逆犯縣境……賊數千圍村,氏被執,逼汙不從,大罵遇害。"

    "夫婦及二女均不及避。一賊擒其次女,欲汙之,不從,賊扭之益堅。至崖邊,女遂力扭賊,齊墜崖而死。時長女亦被擄,見其妹死,背方負六歲兒,亦力扭賊投崖,賊不能脫,亦死。他賊見二賊死,怒奪梁氏手中三歲兒投崖下,梁氏遞死起扭一賊從半坡滾而下,遂死於山腳。"

  "李氏……年五十三。賊至,氏背負一孫、手抱一孫……被賊牽臂索金銀,奪二孫擲水中。氏大哭投水死。"
 
  "行至河岸,躍身投河,水淺不能沉。賊以長矛刺之死。"
 
  "賊至,擄其夫。氏力挽其夫,哀號不釋。賊怒,並其七歲子、三歲女皆殺之。"
 
  "咸豐五年粵匪犯縣境……愛姑年十八……預將貼身衣褲上下紉縫……二十七日,賊入境……匿村側甘蔗茅蓬中。賊搜及,見其姣好,賊逼淫。愛姑痛駡不從,賊強抱之。愛姑亟力撐拒,相持良久,甘蔗皆披靡。賊不能得志,忿甚,以刀砍擊無數而去。賊退,家人殮其屍,見衣褲紉縫如故,泥沙滿指甲,前後百余步甘蔗皆死,鹹哭其死節之苦雲。"

  "夫被殺,氏枕屍且哭且罵,賊並殺之。"
 
  "年二十八……賊掠村,氏恐被逼,以糞塗其身。賊至,以糞潑之,並詛罵不休。賊怒,用亂刀砍死。"

  "見賊淫汙婦女,持刀往救,遇害。"  

  "亦因賊淫辱婦女,往救為所獲,憤罵,被賊拷擊而死。" 

  "因賊淫辱婦女,持刀殺賊,不克而死。"  

  "妻子被擄,力救被殺。"

  "賊忽至,擄其同行婦,將奸之。顏某聞,大聲喝救。賊以矛刺之死。" 

  "見賊擄掠婦女,勃然大怒,痛駡不休,為賊所殺。"  

  "村民,見賊擄掠,大罵遇害。" 

  "咸豐九年三月……被賊搜獲,令為嚮導搜尋婦女,不從遇害。"  

  "見賊擄民婦,輪汙之。憤罵被殺。"  

  三、虐待、殘害老人。  

  "咸豐二年七月,賊至(長沙),殺其子,自福罵賊不休。賊並殺之,年八十。" 

  "年六十,賊逼之負擔,以老辭,強之,不從被殺。妻羅氏痛哭投水死。" 

  "母年八十餘,目瞽。咸豐九年賊犯境……賊擄何某行,以母老辭,賊殺其母。何某痛哭大罵,賊並殺之。"  
 
  "罵賊死者,熊某年八十四、餘某年七十二、田某年八十六(賊褪其上下衣,以刀捶之數十,至死罵不絕口)、周某年八十二、何某年八十余與妻田氏同殉、鐘某年七十二、謝某年七十七身被七刃。"
 
  "年八十餘,罵賊被殺。"  

  "見賊拷打七旬祖父,大罵被殺。" ‑ 

  "釋放賊所擄婦女,被殺。" 

  "夫婦均老……夫被賊逼其負擔,夫佢僂不能勝。林氏心傷之,以首觸石破裂,血如泉湧,日曛而殞。"

  四、焚毀佛寺,殺害僧侶。  

  "某庵住持……賊擾及山門,上人端坐佛前誦經不輟,為賊所殺。"

  "張某,某佛庵司香者。賊入庵毀佛像,張某哭泣求免,遇害。"
 
  "僧仁體負長老匿山中,獨歸寺守護佛像,賊至被殺。"

    "不及遠避,遂匿村中古廟,廟神像為岳武穆,鄉人奉之最虔。賊入廟毀其像,楊氏窺見之,突出厲聲怒駡,為賊所殺。" 

  五、以殘酷手段報復地方團練。 

  "咸豐五年八月,粵賊陷州城……團勇潰陣,亡者四十餘人……村內老幼男婦同死者六十余人,譚氏族遂有因而絕嗣者。" 

  潤玉大罵不屈立遭慘死。祖母李氏,年九十五,因救孫罵賊亦遇害,世父文祥(年七十五)又以救母被戕。同時潤玉叔祖(年六十五)、同懷弟、諸子、從兄弟等皆遇害,一門殉義者男婦十六人。
 
  "賊用鎖穿骨,牽至賊巢,寸磔死。" 

  "罵不絕口,賊怒刺面刖足而死。"  

  "賊怒,斫其手足二十指而死。" l 

  "剖腹剜心而死。"  

  "以香火薰灼,身無完膚,切齒怒駡而死。"  

  "賊斷其舌,並去其手足,梟首示眾。"  

  "賊以鞭爆繞頸燃之,複剮其胸腹而死。" 

  六、勒索搶掠錢米物資。 

  "咸豐九年三月,(石達開)賊蜂擁入村,脅備口糧。一村皆懼,某獨瞋目忿罵,賊刺殺之。"
 
  "賊向索錢谷,不與,被殺。" 

  "因賊掠取家資,爭鬥而死。"­

  "賊淫掠鄉村,脅為嚮導。三人皆不從,鞭之,三人皆被殺。"  

  七、間或流露出的一丁點人性或天良: 

  負母逃,為賊所得。母年七十餘,患痿疾,紹梅抱之就便,日三、四,無倦意。賊相顧駭曰:"此孝子也。"勸之降,不從。賊酋疑為偵探,叱斬之。群賊以孝子告,乃釋之。給以酒肉銀錢,不受。但請送母於鄉,賊允之,遂免。

  所親拉之逃,將及城,翻然曰:"吾守土官也。賊至弗能禦,乃更不能死耶?"遽還署,衣冠端立以俟。……既死,群賊搜其篋,無所有,惟質劵十餘紙。詫曰:"此好官也,誰殺之者?"立斬其人以謝事。

  八、幾個反抗暴行的烈女子:
 
  "夫婦及二女均不及避。一賊擒其次女,欲汙之,不從,賊扭之益堅。至崖邊,女遂力扭賊,齊墜崖而死。時長女亦被擄,見其妹死,背方負六歲兒,亦力扭賊投崖,賊不能脫,亦死。他賊見二賊死,怒奪梁氏手中三歲兒投崖下,梁氏遞死起扭一賊從半坡滾而下,遂死於山腳。"
 
  "咸豐五年粵匪犯縣境……愛姑年十八……預將貼身衣褲上下紉縫……二十七日,賊入境……匿村側甘蔗茅蓬中。賊搜及,見其姣好,賊逼淫。愛姑痛駡不從,賊強抱之。愛姑亟力撐拒,相持良久,甘蔗皆披靡。賊不能得志,忿甚,以刀砍擊無數而去。賊退,家人殮其屍,見衣褲紉縫如故,泥沙滿指甲,前後百余步甘蔗皆死,鹹哭其死節之苦雲。"
 
  "不及遠避,遂匿村中古廟,廟神像為岳武穆,鄉人奉之最虔。賊入廟毀其像,楊氏窺見之,突出厲聲怒駡,為賊所殺。"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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