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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2 22:06:18瀏覽1813|回應21|推薦13 | |
9月11日,消防系統改善工程招標,只有一家廠商來,委員只到7人,「志工」杜志光及主委章建安所推的這個方案,需130萬,但是所做的項目,與消防安檢缺失項目不符,那這樣做了消防安檢也不會過,花這130萬幹嘛? 章建安公告說有41戶支持,但是我們這裏也有五十多戶反對,而且我們還當場把反對草率施作的簽名當場秀出來,然後問章建安及監委,是否可以把支持130萬施工的連署書拿出來檢視一下,結果監委以保密為由拒絕。 如果連委員審核的權力都沒有,一切秘密進行,那選委員幹嘛?又不是要公佈這些人的名單,只是要各位委員確認是否有這回事,秀一下而已,這樣都不肯,那我真的不知道社區裏還有多少私下做的秘密事情。 我嗆聲說,花這麼多錢,程序不完備,將來要自負法律責任,之後廠商才說他們只知道要做總機而已。 來投標的廠商說,他們之前並沒有拿到我們消防安檢不合格項目,只拿到投標需知,他們來了四、五次,都以為只是做「總機」部份而已。 那很奇怪,既然廠商都不知道確實的施作項目,那這個130萬的金額是怎麼訂出來的? 換了總機之後,其他的整個原來的系統,是不是也要跟著換,到時130萬可以解決的了嗎?是不是到時候要被迫追加預算? 花這麼大的錢,應該要審慎而且公開才對,不是少數幾個人說了算,更不是一位志工就能決定的事情。 志工沒那麼大啦,花了這麼多錢,將來出事情,「志工」可一點責任都沒有,因為他連委員都不是,但是主委,你可要擔負所有的責任ㄜ。 我覺得很奇怪,杜志光之前擔任主委期間,我們的光纖燈不見了,也沒有一個交待,最神奇的是地下室,莫名其妙地機房會少三千公升的油,要緊急開會採購,結果萬監委叫警察來了之後,查出油根本沒少。 這些事情都有紀錄可查,而且上次住戶大會也通過一條規定,曾做出對社區不利的事情的人,不可以選委員,但是中國人厲害就在這裏,不選委員,那做志工可以吧。 我也很佩服章建安能找出這樣一位光纖燈都交待不清的志工,而且志工愈搞愈大,準備要花130萬做消防系統工程,廠商連哪些項目都搞不清楚,這130萬花下去,我們的消防安檢也不會過,因為遮雨棚的案子還沒解決,我們馬路上的消防栓裏也沒有水、、、,有許多項目不是我們一廂情願弄就行的,招標項目與安檢不合格項目有出入,這樣的話怎麼做也不會合格,錢就白花了。 正確的做法應該要把消防安檢沒過的項目,公告給大家知道,然後找廠商們來看,根據這些項目檢查評估,需要花多少錢,然後再請廠商來做簡報比價招標等,而不是由管委會先訂一個130萬,然後也不發給廠商我們消防安檢缺失項目,這樣是不對的。 資訊透明,讓廠商競爭比價,社區才不致於當冤大頭。 真正為社區做事情,130萬這麼大的金額,起碼要有三家來標吧,這是對住戶的交待,而不是只有一家來標時,資訊又不透明,還想要強行通過執行,瓜田李下都不避嫌嗎? 杜志光還說三家是不是必要條件?只有一家來的話,不開標對廠商不公平。主委跟志工,應該要以社區利益做考量才對,他到底是廠商的人還是社區的人,怎麼會說出「不開標對廠商不公平」的話? 而且很多事情事前也沒有充份討論,工程投標需知經過誰審核的?有開會討論嗎?又是私下做的嗎?還是只有杜志光及主委就決定了? 監委該盡的監督責任已收工了嗎?監委的職責收工了嗎?還好簡副主委有說一家不行招標,否則~?????? 事情沒有經過充份討論,就強辭奪理說什麼責任制,結果連廠商都沒有先拿到消防缺失,只知道今天要來招標的是總機的問題,這樣就要先把130萬的錢花下去,這是哪一國的招標方式? 招標不公,投標廠商(連鴻、寶城、威翔)幹譙實錄 這是杜志光當主委、章建安當副主委時的保全招標實錄 沒想到這次變成章建安當主委,與「志工」杜志光聯手做出了離譜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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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