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委員要避嫌,不要常和廠商喝酒
2010/08/07 22:02:19瀏覽1671|回應13|推薦18

今天下午二點三十分管委會清潔招標,來的委員總共八人,一個管委會搞成這樣~~~~~~唉

最先開始是蔡有錦委員一直不願來開會,後來甘脆遞辭職書,他說他每次提問題、意見都不被重視,甚至連聽都不聽,蔡伯很失望,不願再任委員,蔡伯還跟我說:如果不是和某人的父親過去同村有交情~~~~~~~~~~

管委會現在的情況是,開會時間由極少數人決定,都不必尊重其他委員的時間,一個公告貼在委員家門口就算數了,沒來的人超過三次,只要主委認定可以,不追究,補上請假單就ok了,我和方麗琴不願為監視系統驗收背書,被記上一筆,如此之人,竟然張貼公告說有委員身份不符,來開會不簽名可以發言。

章建安開會時V8顧搗搗,深怕別人動到,說什麼這是公物,誰不知道是公物。

奇怪ㄝ,清潔廠商只來一家,怎麼會這樣呢?

我只提二個問題:[1]為什麼只有一家來競標,真的沒有其他家來投標單嗎?[2]為了自清避嫌,請所有委員自律,不要常和廠商喝酒,否則難免讓人誤會有綁標、賄絡、圖利、掛勾等嫌疑。

管委會現在是由章建安獨裁管理,龜山鄉民大學的招生簡章不準張貼,桃園市民大學的招生簡章就可以張貼,拿管委會的資源當人情送人,他自己作主就通過了~~~~~~~~請自重

監委是否也要公平監督這種種?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gnc&aid=4300106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王珍
社區是服務制
2010/11/14 20:31

1.社區工作是服務制.有什麼好爭功諉過.版主這樣認為心態就有問題. 

2.文中時常說人貪汙.不知是親身經歷還是憑空想像?請拿證據說話.

3.文中提及老師........若您想從事此業請由正常管道去考.不要風涼話ㄧ堆.有損自我形象.

.


王珍
說清楚責任制
2010/09/26 13:16

1.難道版主及關係人不知現在高科技廠商都採責任制.  

2.這次不完成消防設施安檢招標.想必您們一定有方法.就請多幫忙.否則若再罰款就採責任制.  

3.前次委員因人為關係讓住戶被電力公司罰款達23萬多.也請管理委員會一併處理(採責任制) 

4.綜合上述只要因人為因素.致使社區造成損失都請採責任制.否則社區永遠被少數人操弄.將法律放在何處?

LGNC(lgnc) 於 2010-09-29 01:30 回覆:

爭功諉過
採責任制? 那97年就有的消防問題,當時就應該有責任啦? 怎麼推給中華工程、國防部就不管了? 當時主委好像是杜志光呢?
據劉承毅說,杜志光卸任之後還交接給他,說罰單給國防部就可以了,這叫有責任嗎?
那這23萬罰單是不是也要由97年的主委負責?
交給國防部? 壞的東西不處理,這責任是否要從頭追究?
既然什麼事情都爭著作主,人家家裏水被關了,都不讓調監視器。
保全招標還說人家哥哥來拿標單,要叫警察、、、。
會議程序也不合法,品名項目也沒出來,就只知道要換主機,那其他設備有沒有想過?
當有人跟他提時,他說「再說」!??? 這是什麼話?
講什麼高科技? 講什麼採購法? 連招標需要三家廠商的基本條件都不遵守!
契約容量調整,需要視實際狀況再次調整,這是主委應該做的不是嗎? 那主委的責任呢?
我們開會時大聲疾呼要協調消防局辦展延,為什麼一紙公文計畫就可以辦好的事情不辦,要急著花一百三十萬?
當時杜志光及章建安急著要招標,章建安還講很大聲,說人家已經不讓我們辦展延了,因為我們已經拖太久了,今天招標不成,我們要負法律責任,還說這次罰單要我們負責、、、。
這二天我們積極協調消防局,都已經協調好可以讓我們辦消防罰款的展延,中午打電話章建安不接,傳簡訊也不回。
下午跟監委講過之後,主委晚上九點多打電話給劉承毅,說他正在協調消防局辦展延。
為什麼下午我們跟監委談這事情的時候,監委說:「可以辦展延嗎?」
真是巧合呀!
講什麼法律常識? 哪一條採購法規定百萬以上的標案不受三家廠商限制?
哪一條法律常識說招標時,連招標清單都沒有就要標?
哪一條法律常識說管委會事務不用經過開會,直接公告就可以執行?
別的社區志工,多半是做柔性的服務事情,有的甚至還貼錢。為什麼我們的志工這麼不避嫌,瓜田李下去碰這麼大筆的金錢數目招標?
LGNC(lgnc) 於 2010-09-28 23:12 回覆:

經查證!我们昨天協商──提出改善計劃書辦理展延,承辦人還說我们社區,一直沒處理這事,這麼久了,貴社區完全無動於衷。

現在~~~~~~~~~~~


真是
為什麼要惡鬥
2010/08/26 12:45

主委

請問你買東西有經過合法程序

既然是服務

為什麼要惡鬥

你都沒錯

實在~~~~~~~~


良心
說的好
2010/08/25 22:43
說的真好,要摸著良心,農曆七月,小心半夜有人敲門,正所謂"人在作,天在看"
LGNC(lgnc) 於 2010-08-30 01:29 回覆:

鬼!應該會抓貪污的人。

半夜敲門嗎?我也聽說了,已經很多人提醒告訴我,說誰誰打算對付我家人。

"人在作,天在看"     人真的要摸著良心


274
飯多吃一點話少說一點
2010/08/25 22:40

什麼叫服務人員態度惡劣?要別人尊重你之前先檢討你自已吧!你一聲令下就要服務人員馬上放下任何事為你服務,請問你是算老幾啊!要是我們所有的住戶都向你這樣,一到管委會就馬上要這要那的,請問你服務人員有幾雙手啊!這管委會不是為你一人服務,請你搞清楚,為何別的住戶會說服務人員親切,就你的見解與眾不同呢?

  服務人員上班遲到..... ,那我每天早上不到8:30經過管委會,服務人員已經上班了,你怎麼不說呢?凡事斤斤計較對你沒好處的,做人適可而止吧!拜託你做些對社區有意義的事,不要再亂了。

LGNC(lgnc) 於 2010-08-30 01:07 回覆:

管委會已經是被少數人掌控的了,其他人要算老幾?如果行政人員和某些人掛在一起,任何公告任何話都隨你们搬弄,當然黑的也可以講成白的。

該適可而止的人心裡有數,安排哪棟誰出來選棟委,有這麼真誠嗎?還每天替我宣傳打知名度,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大家都不能講話也不能有其他意見,否則就像我,被耳語每天造謠中傷,撲天蓋地講我壞話,還有多少巔倒是非的事被懞著?

歌功頌德為的是什麼?绑人情?拿好處?


心痛的人
說話要摸良心
2010/08/25 22:28
是誰亂掰?事實可證明一切,很多事我都問清楚了,是社區有妳這種人才將我們原本寧靜的二村搞得亂七八糟,尾牙香皂是妳全數去爭取來的?普渡經費是妳去爭取的?有些話要摸著良心講,不要有功就自己的,有過都是別人弄出來的,農曆七月要小心,舉頭三尺有神明,再亂放話,揑造不實的事,小心半夜有人敲門,好自為知.

心痛的人
真的為社區嗎?
2010/08/24 23:15

昨日早上約10點多左右經過管理中心,恰巧看見我們版主正在為社區事務發飆,原以為又發生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可是又見另一委員也在現場呆坐,想應該也沒事才對,按耐不住好奇心,下午跟總幹事打聽一下,不禁讓人火冒三丈,我真不知我們選出的委員權力有那麼大,大到要讓人只為她服務,難怪我們社區總幹事,秘書一直換人,像當初那郭總幹事做的好好的,忽然離職我看也是因為妳,今日只因秘書在忙手中的事,無法立刻為妳指定的事"服務"馬上就發火駡人,現在也搞的要離職不幹了,真不知妳是真心為社區做事,還是來破壞的,不要將我們寧靜的社區,搞的亂七八糟的,請還給我們好的人材,

另外那個坐在旁邊的委員,不知你是否也是破壞社區的幫兇?還是妳沒膽,只能作個跟屁虫,為社區好,我看是為自己好吧

LGNC(lgnc) 於 2010-08-25 01:28 回覆:

話要說也要搞清楚事實,先去查看看她什麼時候什麼事遞的辭職書。

社區就是有你们這些分不清事實,又愛亂掰的人。

服務人員態度惡烈,上班遲到,你胳臂還往外彎。

亂栽贓可是違法的。


老大
吃飽撐著嗎?
2010/08/24 23:10
如果眼睛有問題請去看醫生,公告的一清二楚你還是有話說,竟說一些屁話,好兄弟要是來抓肯定你是第一個啦!

搞不懂
主委要不要交待清楚
2010/08/24 13:27

怎麼這麼可惡,連普渡的錢也強霸,要交待清楚啊,管委會怎麼任這些胡作非為,各棟自己處理不行是不是,買來什麼東西?主委要不要交待清楚


抗議
拜拜的東西都敢搶
2010/08/22 17:18

電梯不是貼公告

有贊助13000元

又有其它贊助

怎麼拜拜時都沒看到

被誰A走了

不要連人家贊助普渡的東西都沒分出來大家拜

到底誰在做主

這麼可惡

是不怕被好兄弟抓去算帳

真是不要臉

拜拜的東西都敢搶

管委會是誰下命令

這種東西都敢強佔

LGNC(lgnc) 於 2010-08-25 01:15 回覆:

是!高曰強主動打電話給我,給普渡贊助款贊助社區,是我通知總幹事送企劃案去梅花愛心協會。

是!我打電話給陳洲輝,請他也贊助,還問清楚沒別人打給他,也告知普渡日期。

普渡款是鄉公所給的沒錯,但不爭取一毛錢都沒有,我爭取確定後,還一再聯絡總幹事,請他告知主委等人,大家討論一下,去年很多住戶反應分法不妥,總幹事說他有傳答了。

二十一日就去買東西,完全不尊重其他委員,四大委員蓋章領錢,我行我素。

超過五千元以上款項可以不經會議討論,可以愛怎麼買就怎麼買?可以東西買來自己拜,沒看到其他大部份在中庭拜的住戶?應該分給住戶拜才對不是嗎。

沒分給住戶拜就算了,二十二號下午五點多,還讓全區住戶到文康中心領普渡貢品,一隻雞,一把龍眼,一顆西瓜,一盒奇異果,就只這些東西?

其它的呢?為什麼當天不發?經住戶不滿抗議,隔兩天後才發,那些東西為什麼不早公告?有什麼不妥嗎?有什麼沒公告的嗎?

管委會是合議制,不是小組制,為什麼怕有不同意見,一定要附和你们?是一言堂?有意見不能說?

真正的服務是公開公正無私,有些公告急急張貼,為什麼普渡贊助品公告這麼慢?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