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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8 18:45:42瀏覽3221|回應13|推薦78 | |
這一張公告是小蘭剛剛拿來管委會的,章建安和曹總幹事非常熱情的,三天前就用管委會的資源幫小蘭打公告張貼,用的是我们繳管理費的資源。 請問:有誰願意花冤枉錢,社區的資源被如此濫用,是圖利誰?或是~~~~~~~~~ 我们社區總戶數是379,扣掉一樓21戶,沒領香皂的戶數是72,現在香皂剩87盒,當初我向縣議長申請了400盒香皂,每一戶一盒。 章建安居然交待行政人員,沒他主委同意不準查,好大的權利ㄚ,連鄉民大學贊住鄉民學費的訊習,都被章建安以主委的身份命令總幹事拿掉,還加了一張公告教訓住戶,未經管委會同意,不准張貼公告。 請問:管委會是你和總幹事就可決定一切嗎?其他委員的權利就被你们兩位剝奪了嗎?這是違法的,住戶規約拿出來看看吧! 總幹事領的薪水是大家繳的管理費湊出來的,居然對D04的棟委蔡有錦老先生不屑和大聲的語氣,教老先生不要來問東問西,可以嗎?這是什麼態度? 別區的公告自告奮勇,幫人家打公告、提早三天張貼公告,本區委員有意見不能問,這算什麼?萬安保全進駐本社區的時候,當時的總幹事和會計是夫妻,又沒總幹事證照,當時章建安擔任副主委,如果,一個社區老是膈臂往外彎,總幹事和主要幹部掛在一起,吶!無語問蒼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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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