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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的”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2008/07/22 09:24:24瀏覽18044|回應1|推薦5

圖片來源 http://life.fhl.net/Literature/mo/pic/friend2.jpg

徐志摩的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李常生  1/18/2007

 

徐志摩在給梁啟超的信中說道:「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去尋找那唯一的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這句話講的瀟灑,也有氣魄;他可以拋下原有的髮妻,去追尋那真正與唯一的,永遠與之相隨的伴侶。「尋求靈魂伴侶」這樣一個嚮往,引領徐志摩在匆匆的三十六載人生經歷了三段感情,交錯於三個典型女子張幼儀、林徽音、陸小曼的生命之間,他們共同創造了詩人徐志摩,也同樣因他而改變各自的命運。(註01)

這句話的得失與正確與否,我們不作評論,然而,這段話,如果去掉前面的那段引言,只剩下後面八個字:「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則可以無限引用,講起來,更是瀟灑、寬廣多了。我們一生中都在努力追求的某些事,包括學業、事業、物質與精神等,往往追求的結果是,失敗占了人生的大部份;而成功只是換得短暫的歡愉。剛獲得成果,又要面對另一項挑戰,另一座高山等著你去爬,另一座森林等著你去探索。

如果我們不計得失,有著「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優雅肚量,那麼,我們一生的信仰與生活態度,可能完全改觀,也許我們不再會盲目的去追求一些空泛的理想;也許我們得失心變得輕薄與雅淡。

過眼雲煙的人生,不斷的重演;不必刻意去記憶,不必去計較。一切以:「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去看待。人生原本:「失中有得,得中有失」,得不到的,誰知反而不是一種福氣?得到的,誰知又會帶來什麼後果?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這句話,說來瀟灑,做來不易,但是,如果能常記我心,當作是每天的一句口頭禪,日子久了,事情就可以看淡了。追求,是人生必然的一種生活態度,也是對得起自己的一種生活方式。我不能反對志摩「去尋找那唯一的靈魂伴侶」的執著,但那也是詩人的一種理想,如果處理不當,是會傷害到許多女子的。

我們畢竟大多數都是平凡的人,最終的理想也只不過是想過一些平凡的日子,使「老有所終,幼有所養」,因此「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這句話常放嘴邊,體會到了,就是一種福氣。

 

文獻參考資料

01人間四月天http://www.asiade.com/Eshop/ProductDetail.aspx?pid=196236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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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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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氣~
2008/07/22 09:30

能夠體會之~的確是福氣

謝謝分享

~^^~